将交通标志牌的内容,涂改增加楼盘的广告内容及相应的方向箭头指示,南充“蓝光雍锦半岛” 销售部营销负责人及广告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分获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对涂改的交通标识进行恢复。
4月11日16时左右,南充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滨江路对标志标牌进行排查时,发现滨江中路一段正阳路口附近有两块交通标志牌被涂改,变更内容为:某房地产广告及相应标志牌的指向箭头。根据标志牌所涂改的内容,交警直属一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该楼盘销售部营销负责人杜某进行了口头传唤。
经查:该公司于3月30日委托南充某广告公司营销部负责人袁某对上述两块交通标志牌进行涂改,增添某楼盘字样的广告内容及相应的方向箭头指示,便于提高该楼盘的知晓率。袁某组织工人于4月2日、3日凌晨对上述两块交通标志牌进行涂改。
4月12日,交警直属一大队报请南充顺庆区公安分局批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七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之规定,分别对杜某、袁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对涂改的交通标识进行恢复。
据交警部门现场拍摄的图片显示,在其中一块被涂改的交通标志牌上,标注着“距市政新区2公里、直行为安凤路、左转为延安路”,被涂改后多了“蓝光雍锦半岛”的广告及相应标志牌的指向箭头;另外一块交通标志牌也多了“蓝光雍锦半岛”的字样。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王超
警方供图
编辑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