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香肠引发的“血案”!男子凌晨叫外卖发现对方少送了一根火腿肠,于是带刀来到烧烤店刺伤老板和老板女婿……6月22日,记者从崇州法院获悉,伤人者最终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两年。
点外卖发现少了火腿肠
一气之下拿刀连刺老板
2016 年 9 月 22 日凌晨, 赵波通过网络外卖平台点了几份烧烤。外卖送到后,赵波发现差一根火腿肠,于是用不文明语言给予差评,并打电话给烧烤店老板刘华,言谈间,双方产生盾。赵波越想越气,干脆喊上五位好友,驾车来到位于崇州市爱民街的这家烧烤摊“讨要说法”。
来到烧烤店后,几人共同对老板刘华和老板女婿王信两人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其中一位兄弟伙用刀将刘华等人剌伤。刀光剑影之下,老板被刺成了轻伤二级,王信也被刺成轻微伤。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联系上烧烤店老板刘华,对方回忆,对方通过外卖平台给了差评并附上了很难听的话,于是他们回了电话,并承诺“少掉的火腿肠下次补起”,但赵波没有开腔就直接挂了电话,过了几分钟,又来电询问店在哪,并威胁要来算账。
“我们没和他讲店在哪里,但他们还是过来了,上来就拿刀砍我和女婿的腰部和臀部,我挨了九刀,女婿挨了七刀。”刘华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至今他们的店没有再开,而且对方态度很恶劣,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至今没有给付到位,令他有些耿耿于怀。
伤人者不仅赔了钱 还被判刑两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波与他人相互伙同持凶器随殴打他人,导致二人分别构成轻伤和轻微伤,情节恶劣,应当以衅迸事罪追究彼告人刑事责任。
烧烤店老板和被打的女婿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人赵波支付医疗费、误工费。
庭审中,赵波表示认罪悔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民事诉讼中的原告的诉讼请求均没有异议。
2018年4月,崇州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赵波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破杯社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赵波是邀约者,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法院结合各种情节判处赵波有期徒刑二年,并分别赔偿刘华和王信经济损失 8572. 85 元、 6154. 92 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祝浩杰
编辑 敬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