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高先生来成都旅游,入住“青旅温馨之家”旅店期间,怀疑老板偷窥隔壁浴室的女生洗澡。(点击查看之前相关报道)7月14日下午,刘老板在旅店内接受了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上楼之前,小区门卫告诉记者,今天该旅店不接客。“昨天警方告诉我,要停业一段时间,让我最好就关门了。”刘老板说,他和自己老婆商量后,也决定未来不做旅店,“姓高这个家伙,把声势搞得太大了。”
刘老板为记者演示了7月11日晚的事发经过。走进厨房,他将厨房门虚掩起来,说自己当时并未关门。随后,他拿起一个不锈钢盆,到水槽边接水,然后告诉记者:“刚刚在这里接水,他‘咚’的一下,一踹,我说你搞啥子,把魂都吓落了。”刘老板称,高先生突然进入厨房后,他骂了两句,然后高先生就报警了,“当着我的面报警的,我说你报就报,等警察来看。”
“我自己有两个女娃子,如果我女娃子被别人偷窥,我作为父亲如何想?”刘老板告诉记者,他绝对没有偷窥过顾客洗澡。
▲高先生与几位当事女生对话
报警是因打抱不平
“他再诋毁,我就起诉”
7月14日下午,记者在龙泉驿区龙平地铁站旁边见到了高先生。对于刘老板两日来对成都商报记者说的话,高先生认为是诋毁:“他对于这件事的否认,所说的观点,完全是对我个人的诋毁,我非常非常气愤,我没想到人可以不要脸到这个程度。”高先生说,如果刘老板继续诋毁,他就起诉。
高先生称,11日晚当他推开厨房门时,的确看到刘老板趴在水槽上,“当时刘老板手里没有拿不锈钢盆。”进门后,他看到刘老板立马挺直了腰板,然后他就出门报警了,“刘老板在厨房里待了两分钟才出来。”
高先生是外地人,曾经在成都读大学,随后在成都一所高校任教,教的烹饪专业。他称,因为工作关系,在成都饮食行业内他的朋友很多,QQ里面也加了数十个本地烹饪类群,所以完全不需要刘老板帮他介绍生意。而一名高校教师的收入,也不至于在意一天30元的房费。随后,高先生打开全国教师查询系统,在他的个人页面上,记者看到了他的照片。
高先生说,近日他与妻子发生了很大的争吵,为了调节心情,所以离开家到刘老板的旅店内住了一个月,这期间他几乎天天在旅店内睡觉,也陆陆续续有很多朋友来安慰他。此事发生后,他以为警方处理完就结束,而现在自己的名誉却也受到影响:“偷窥,按照相关条例至少得拘留他吧,现在证据也有,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放了。”
“那些女生现在非常恐惧,怕自己的一生被毁了。”高先生说,12日凌晨当他做完笔录回家,只睡了两个小时,几个女生就将他喊醒了,问处理结果是什么,她们说自己现在谁都不敢相信,“我的学生和那些女生差不多大,我能理解她们被偷窥后的恐惧,就像鸵鸟受到威胁时一样,一头扎进土里,什么也不敢说。”
高先生表示,之所以选择报警,是因为他希望可以保护这些女生的隐私,让警方介入后,就可以防止刘老板将裸照发到网上,是否有备份也可以由警方查出。“希望有更多人看到这个事情,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此后,他准备通过个人微博@天路与心路 进一步说明情况。
律师:
如果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步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邢连超律师介绍。他认为,如果用窃听、针孔摄像等专业器材来侵犯隐私,则有可能构成犯罪,至少情节比用手机偷拍更重。而用普通的手机偷拍他人裸照,如果没有进行传播,则不构成犯罪。
北京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如果刘老板偷窥、偷拍事实成立,被偷拍者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刘老板停止侵害、删除图片、赔偿精神损失。如果所偷拍的照片传播出去,则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警方介入
在高先生提供给成都商报记者的警方“受案回执”中,目前,当地派出所已对此报案进行了受理,事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成都商报记者从成华区公安分局解到:7月12日,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受理,目前还在调查了解中。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王拓 摄影报道
编辑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