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吃肉或出售赚钱牟利,甘肃3名男子向某、宋某、任某花费数千元购买猎捕工具“电猫”,在山上布设电网数百米,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在20天左右时间里,先后猎捕到野猪、野兔、狍子、獾等共20余只,并且最后一天在电网附近发现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钱豹尸体。北京青年报记者7月15日获悉,近日,向某 3人因犯非法狩猎罪被甘肃省子午岭林区法院分别判刑。
山上拉百米电网猎杀20余只野生动物
2013年11月份,向某、宋某、任某3人在闲谈中,向某提出使用“电猫”在山上打野生动物吃肉或出售赚钱牟利,宋某、任某表示同意。向某垫资3000元购买猎捕工具“电猫”一套,并学习了猎捕技术。后3人来到合水林业总场太白林场夏家沟林区杀人庄山上,选好地形,沿便道,依地势布设电网数百米,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布好电网的前两晚,3名被告人值守在电网旁等候猎物触网。之后,3名被告人每天下午上山打开“电猫”电源开关,次日清晨上山断电收获猎物,持续20天左右,先后猎捕到野猪、野兔、狍子、獾等共20余只。
最后一天,他们在电网附近发现一只豹子尸体,意识到事情比较严重,3人赶紧将“电猫”设备全部收回,并将豹子尸体装入编织袋,运到向某家中藏匿。2014年初,向某在外出打工期间电话告知被告人宋某和任某将豹子尸体剥皮剔骨后保存豹骨。
涉案豹子为金钱豹 3人称不知道林区有豹子
经宁夏绿森源资源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动物检材(骨头)司法鉴定及补充说明,确定涉案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钱豹,即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豹。河北邯郸电力工程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高压猎捕器出示的司法鉴定意见为:委托鉴定的高压猎捕器装置输出电压可达7000V以上,安装在野外,会对误触的人畜造成危险。
庭审中,向某3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并在庭后递交了悔过书,请求从轻处理。但他们对金钱豹的死亡原因提出异议,表示没有猎捕金钱豹的主观故意,也不知道林区有豹子,死亡豹子皮毛上没有发现灼伤或烧焦的痕迹。
3人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没有有效证据能证明金钱豹系被告人所猎杀,综合金钱豹的皮毛完好无损,骨头完整,所倒地的位置,非因电猫致死。
犯非法狩猎罪 3人分别获刑
法院认为,向某、宋某、任某共同商议以吃肉或出售为目的,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野兔、野猪、狍子等20余只,3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3三被告人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因无豹子死亡原因关键证据支持,指控罪名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3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死亡豹子皮毛完整,无相关证据支持豹子死亡系电击所致,因案发时间过长,豹子皮毛已损毁,3人一致供述发现死亡豹子倒在电网附近,未粘连在电网上,身上也无灼伤或烧焦痕迹,无法认定豹子死亡系电击所致,对此辩护意见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以向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宋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任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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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