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高院消息,9月2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鸿志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被告单位凌志集团等犯非法采矿等罪一案。
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部分受害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
法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将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待庭审结束后依法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和媒体记者代表及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
去年7月21日晚,山西省动用上百警力,将凌志集团旗下的柳林县煤炭大酒店包围。凌志集团主营煤矿生意,老板叫陈鸿志,是山西柳林县首富。
警方通报称,以陈鸿志为首的犯罪集团,是一个具备了所有黑社会组织犯罪特征的、以公司型架构为载体的犯罪集团。
据媒体披露,柳林当地广泛流传的一个故事是,陈鸿志用金钱操控了柳林县委书记王宁(2009至2011年任县委书记)。有一次,因为没有办好陈嘱咐的一件事情,王竟被陈当众扇了一个耳光。这位被企业老板扇耳光的县委书记在2014年也落马了。
央视新闻曾报道,陈鸿志被捕后,涉案财物被扣押、查封、冻结,初步评估约78.4亿元。仅房产一项,办案人员就在北京、太原等地发现341处,数量“大得惊人”。为了风水,他还曾改黄河河道。办案人员称,“他的这个财富帝国都是受害人的血和泪为基础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