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成都商报揭露春熙路“免费洗脸”骗局!(点击查看详细报道)美容院打着免费洗脸美容的幌子,期间故意损害消费者皮肤,步步引诱消费者花更多的钱进行修复。近日,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已对这起全省首例美容院强迫消费者交易案的犯罪嫌疑人曾某等人,以强迫交易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警方现场查获的美容店洗脸美容用品
2017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曾某等人在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某大厦开设美容院,以美容为由,招聘相关美容师、经理、拉客人员等。按照拉客人员提取对应客人在店内消费总额的40%、美容师提取10%加2500元每月的底薪、经理提取13%的分配方式,由拉客人员在街面发卡片,声称可以免费领产品,然后将行人带至美容院。随后,由美容师及经理采用言语诱骗、给客人脸上抹“燃脂瘦身凝胶”(又称:辣椒膏)的方式迫使客人在其店内消费几千到上万元不等。
▲警方现场突击检查涉事美容院
2017年12月24日,被害人袁某某在春熙路逛街时被一男子以“赠送护肤品”为由带至春熙路一家美容院,后被“邀请”做一次免费洗脸美容体验。在免费洗脸过程中,美容院工作人员使用非常手段造成被害人面部皮肤发黑,俗称“阴阳脸”。美容院工作人员以皮肤毒素太多为由让被害人花钱美容,在后续的美容过程中,工作人员又悄悄将“燃脂膏”涂在被害人面部,造成被害人袁某某面部发红发痒刺痛,被害人袁某某在无奈之下被迫花钱进行面部修复,一共被强迫消费人民币1.5万余元。2018年1月7日,被害人屈某某在该美容院被以同样的方式强迫消费人民币8000余元。
在案件立案之初,锦江区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在证据收集、取证策略、讯问重点、物证扣押等方面向办案单位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目前,锦江区检察院已对美容院老板犯罪嫌疑人曾某等人以强迫交易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赵瑜
编辑 官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