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古蔺县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中,出现了一条出售野生菜花蛇的消息,对方称,“抓到两条野生菜花蛇,三斤半左右,需要的联系我”,并留下了电话号码。
谁料,该朋友圈被林业局工作人员发现,对方随即向森林公安举报。
办案人员随即假装成买主与蛇贩子进行联系,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交易。期间,蛇贩子不停地给办案人员打电话。
古蔺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苏泽黔说,“在执法人前往与蛇贩子见面过程中,对方开始警觉,不停地跟我们打电话,更换见面的地址。”
然而,当办案人员还在与蛇贩子进行周旋时,发现了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小伙站在路边,手里提着一个红色的袋子,在确定其身份后,办案人员立即实施了抓捕。
通过了解,蛇贩子胡某当天在山间抓到蛇后,准备在网上进行兜售,不料已经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
苏泽黔介绍,胡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森林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胡某作出没收非法猎捕的猎物,并处该猎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最终,胡某被处以900元的罚款。
目前,被捕获的野生菜花蛇已由箭竹森林派出所放归大自然。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逯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