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入住,酒店里的乒乓球室却被告知禁止使用,原因是“这是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这样心塞的住店经历,就被成都市民刘先生真真切切的遇上了。
对此,酒店总经理宋刚表示:酒店所有项目都是对外开放的,只是有的需要付费,有的是包含在房费中的。而对于“这是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实属口误。
▲酒店的乒乓球室外标注“活动室”字样
市民遭遇
住酒店被拒使用乒乓球室,因为是“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
一个多月前,成都市民刘先生和儿子入住眉山仁寿嘉斯曼锦江国际酒店。“儿子的好朋友住在仁寿,我陪他过去找小伙伴玩。”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们订了一个大床房,500元左右一晚。刘先生的儿子喜欢打乒乓球,出门都带着球拍。下午两点左右,父子决定打球活动下。
刘先生先打电话到前台询问是否有乒乓球室。得到了肯定答复后,他便和儿子前往酒店三楼打球。“透明的推拉玻璃门,门一侧写着‘活动室’,就没有其他的标志了。”刘先生表示,乒乓球室正对着酒店的泳池,里面摆着一张球桌和两把椅子。
“我们进去打了没几分钟,就有服务员来问我们是哪里的。”刘先生拿出房卡后,服务员告知不能在该处打乒乓球。服务员给出的理由是:“这是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不对外。”
感到不解的刘先生提出要见酒店经理。约5分钟后,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来到球室,仍然告诉刘先生不能在这打球。在刘先生坚持下,该工作人员又提出要打需要付费。“价格大概每小时20多块。”刘先生回忆说,当时自己提出挂账到自己的房间上,该工作人员表示要“请示领导”后便离开了,后来也没再提收钱的事了。
然而,大约40分钟后,第三个服务员又走了进来,依然告诉他们不能在此打球,刘先生提出打完最后21个球就离开。“然后那个服务员就一直在门口守着,像数球一样。”这让刘先生感到非常不快。他表示,酒店从头到尾未拿出依据证明该处不能打球。况且自己是入住的客人,使用酒店的运动设施难道不是客人正常的权利吗?
▲记者体验后,被收取14元的乒乓球门票钱
记者体验
使用乒乓球室需额外付费 价格要“问领导”
记者在携程网等旅游平台上看到,眉山仁寿嘉斯曼锦江国际酒店在设施介绍的“休闲娱乐”栏中,明确标明有“乒乓球室、游泳池”等,并自称“拥有仁寿迄今为止最为高端和丰富的餐饮娱乐设施”。
10月11日,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入住该酒店,向前台询问健身中心、乒乓球室、室内游泳池等是否可以使用,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室内游泳池可以免费使用,从下午一点开始对外开放”。
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酒店三楼的乒乓球活动室。果然,没过几分钟,一位服务员就过来告知在该处打球需要付费,但“具体价格需要问领导”,十分钟后答复称价格为28元每小时。当记者提出是否有相关价目表时,服务员表示“暂时没有”,但会提供付款凭证。半小时后,记者向该工作人员支付了14元,付款凭证上的消费名称为:乒乓球门票。
酒店回应
“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是实习生口误
记者随后就刘先生的遭遇采访了该酒店总经理宋刚。宋刚表示自己得知该消息也很惊讶,“我们的活动设施项目都是对外开放的,除了有安全隐患暂时关闭的”。
核实了当天的情况后,宋刚告诉记者,当日刘先生遇到的服务员,是暑假期间在酒店打工的“实习生”,已离职回学校了。目前联系不到,无法确认是否出现了这一情况。他表示,“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的说法,应该是口误。酒店从来没有类似的规定,给实习生培训时也从未提过类似事情。
“如果真的有那样的事,我愿意代表当天的服务员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宋刚表示,酒店的所有项目都是对外开放的,只是有的需要付费,有的是包含在房费中的。例如酒店的房客可以免费使用酒店的室内游泳池,而如果要使用健身房和乒乓球室就需要额外付费。同时这些项目也是对外开放的,除了房客,其他人也可以付费使用。
当日下午5点半,当记者准备退房离开时,收取了记者打乒乓球费用的服务员找到记者,表示自己今天收错了钱,酒店的房客使用乒乓球室无需付费。
业内声音:
未明确说明,则应当向消费者开放
“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是否可以作为拒绝客人的理由?入住房客使用酒店的活动设施,酒店收取费用是否合理?
记者在美团、大众点评应用中搜索该酒店可以看到,该酒店的休闲娱乐项目包括棋牌室、按摩保健、健身中心、乒乓球室、室内游泳池等。但无论网上,还是实体店内,记者都没有看到是否可以使用及费用的信息。
“酒店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但需要尽到明确告知客人的义务。”眉山市仁寿县工商质监局消保股股长曾勇表示,酒店应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明确告知消费者,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免费以及费用,“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酒店需要付费的项目”。
四川大学旅游学院李原教授表示,关于此事,有几个基本的概念需要弄清楚:第一,酒店建筑空间并非都是对客全开放的,存在对客服务功能区和非对客服务区的区别,非对客服务区允许酒店拒绝客人使用,显然该案例中的乒乓球室不属于非对客服务区域。第二,对客服务区域因一些原因,酒店也可以拒绝客人使用,如已被预定、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维修等等。老板儿子也可以预定乒乓球室,但都需要事先告知宾客或关掉乒乓球室门。本案例中酒店没有锁门,也未在客人进入前告知是管理失职,事后以“老板儿子专用”为借口驱赶,以及以需要付费为借口拒绝客人,都非常不妥。他认为,酒店收费区域应有显著的价目表,而不是口头说明。且该案例中出现酒店员工对收费标准不清楚,需要临时请示领导的情况,说明该酒店的规章制度、员工培训存在着问题。
成都商报记者 林聪 摄影报道
编辑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