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心怀怨气不愿赡养77岁老父亲,老人无奈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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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敬老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正值重阳节之际,成都商报记者从邛崃法院获悉了一起“养子不养”的赡养纠纷,77岁的老人无奈将养子上告至法庭,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养子不养,77岁老人无奈上法庭

在年过七旬的谢云国(化名)看来,自己目前的生活已经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身患有疾,没有生活来源,还丧失了劳动能力,但唯一的孩子谢增亮(化名)却不愿意赡养自己。

谢增亮被他领养时年仅9岁,谢云国供养他上学读书,直至初中。“但养子认为父亲在年轻的时候并没有将自己照顾好,心中有怨气。”

邛崃法院法官介绍,从前父子关系尚可,两家人住的不远,父亲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够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最近两三年,因老人年龄越来越大,身体每况愈下,再加上两代人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差别大,两人私下里常发生一些口角,养子的态度越来越恶劣。

面对独自一人生活的父亲,儿子不但不给生活费,还不解决老人的吃水、用电、穿衣等问题,经村上多次协调,依然未果。“村干部时常多人凑钱给老人换灯泡、交电费等,还督促养子为老人在年节买衣物。但养子对老人的赡养是能拖就拖,能少给就少给,村委会为此非常头痛。”邛崃法院法官表示。

虽然孙子孙媳妇赡养老人的态度较好,但因其二人不在镇上生活,难以在日常照顾老人,无奈之下的谢云国在今年8月,将养子谢增亮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每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法院调解,养子主动签下赡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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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在法官的教育之下,谢增亮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的不妥当之处,加之考虑到被起诉至法院对其名声影响不好,他在领取传票后回到村里,对村委会的干部表示,以后会赡养老人。

在村委会的见证下,这对父子达成了赡养协议。养子谢增亮将会每月支付相应的费用给养父谢云国,为其购买医疗保险,并负责将生活用水管道接入父亲家中。达成赡养协议后,老人向法庭申请了撤诉。

邛崃法院法官提醒:

即使是领养的孩子也依然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虽然在本案中儿子是领养的,但老人在年轻时候尽到了抚养的义务,保障了养子的生活和学习,养子长大后已经成家立业,应当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案件中老人只有养子一个赡养人,因此医疗费用、用水用电的费用等都需要养子支付,这也是养子应尽的义务。

成都商报记者丨陈柳行

实习编辑丨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