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一辆小货车在超车道上逆行,我开车路过时险些和它撞上。”11月10日6时58分左右,四川高速交警三支队九大队接内江市威远县110转警:内威荣高速威远镇西站附近路段内江往荣县方向,有一辆小货车逆行。经过调查,镇西收费站一辆“U型行驶”(在同一收费站进出)小货车的司机最终被查实,他也因逆行受到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监控显示小货车在高速上逆行
接到报警后,四川高速交警三支队九大队三中队民警王宇嘉、辅警张琦立即联同管护路巡队员,对逆行车辆是否仍在路上逆行的情况进行排查,同时联系监控中心对事发路段路面情况进行核实并追踪逆行车辆的行驶轨迹。此外,大队立即通知二中队民警赶赴内威荣高速与蓉遵高速互通的威远枢纽,以防逆行车进入蓉遵高速成自泸段继续逆行。
但通过路面巡逻和监控中心调取监控反馈,高速交警排除逆行车继续在道路上逆行的可能。在监控中心通过查看路面监控,锁定逆行车为一辆轻型货车,但其行驶方向前方监控却未看到该车继续行驶的踪迹。为此,高速交警判断该车应该是掉头更改了行驶方向,并在附近收费站驶离高速。
↑逆行小货车在收费站
在调取镇西收费站该时段车辆出站视频后,高速交警将逆行车基本锁定为一辆悬挂自贡牌照的长安牌轻型货车。收费站工作人员在民警一提到该货车时也说,该车从镇西收费站驶入高速10多分钟后,又从镇西收费站驶离高速。通行卡记录显示,该车10日6时49分11秒在镇西收费站驶入高速,6时58分从同一收费站驶离高速,“U型行驶”的路线及高速公路上监控记录,印证了该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后掉头驶离高速的事实。
随后,高速交警联系上车主。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车主廖某承认,当时他驾车准备去荣县买东西,但上主线时不清楚该往哪个方向走,便转了个弯。行驶没多久,他便发现不对劲,自己和其他车在同一车道上是对向行驶。为此,他赶紧降低车速,发现是自己走错了,便掉头又从镇西收费站驶离高速。
廖某赶到高速交警处接受处理时,民警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根据相关法规,廖某因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受到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生命只有一次,遵守交规,杜绝逆行。
罗震庭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高速交警供图
编辑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