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9日,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回澜镇男子陈某在家中杀死父母及女儿,随后逃窜中又陆续杀伤6人。当天,陈某被警方抓获。
12月28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同时,判决陈某分别赔偿6名伤者经济损失近29万元。
庭审披露,陈某在成都吸食大量毒品后于案发前一天晚上返回家中,因吸毒致幻产生杀死父母的恶念,而后杀害父母和女儿,随后驾车沿319国道撞击受害人车辆,杀伤6人。
↑庭审宣判现场
案件——
吸毒致幻后杀害父母女儿 逃窜途中杀伤6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3月18日凌晨,陈某与他人在成都吸食大量毒品后,驾驶轿车于当晚22时许回到回澜镇家中。因吸毒致幻,陈某认为父母要迫害自己,遂产生杀死父母之恶念。
随后,他持黑色折叠刀到二楼卧室,趁父亲不备,连刺父亲数刀。母亲上前阻止,他又将母亲拉倒在地,刺杀数刀。6岁的女儿呼喊不要杀她,但他将女儿骗至身边刺杀数刀。
陈某杀害父母、女儿后,驾驶轿车行至回澜镇冷家村。3月19日8时许,他驾车撞击被害人邓某驾驶的轿车,因邓某发现被故意撞击而警惕,迅速调头驾车离开,陈某追撵欲刺杀未成。
他继续驾车沿国道319行至乐至县龙溪乡花祠堂村4组附近时,陈某撞停被害人王谋驾驶的面包车后,持折叠刀刺杀王某后离开。
驾车花祠堂村10组时,陈某又撞停被害人李某驾驶的轿车,而后刺杀李某。李红逃离,陈某又持折叠刀刺杀李某母亲。
陈某驾车回家换了衣服后,步行至回澜镇上乐街迎宾大道转盘处搭乘客车,并持折叠刀刺杀乘客文某。逃离后,陈某搭乘他人便车逃至回澜镇万安村2组,于当天8时45分许持刀刺伤吕某夫妇。
随后,民警将陈某抓获归案。
↑庭审宣判现场
判决——
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赔偿6伤者近29万
经四川华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陈某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但对其3月1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另经鉴定,陈某的父母及女儿系生前遭受他人用单刃锐器刺戳头颈部致大失血死亡,被害人文某损伤构成重伤,另有3名被害人损伤构成轻伤,2名被害人损伤构成轻微伤。
此外,6名伤者的医药等有关费用3000多元至近10万元不等,3辆被撞车辆也有一定程度受损。
判决认定,陈某吸食大量毒品后,非法剥夺父母和女儿的生命,后开车追击撞停车辆后杀伤3人,到等待旅客的公共汽车上杀伤1人及强行搭乘他人车辆至农户院坝内杀伤2人,致1人重伤、3人轻伤和2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此外,诉讼中,6名伤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合并审理。法院在一审宣判中,也判决陈某赔偿6名伤者经济损失共计289279.69元。
龚琼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法院供图
编辑 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