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乐清11岁男孩失联”事件终于有了新进展。
乐清市公安局12月5日发布警情通报称,乐清失踪男孩黄某已于12月4日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经查明,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同一天,又发布警情续报称,经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12月5日,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失联”男孩 图据澎湃新闻
从媒体报道来看,这起“男孩失联事件”,可谓一波三折。目前,虽然警方已经公布了相关案情,但事件背后仍有疑问待解。在目前已知的相关事实基础上,我们仍期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此事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方高度关注。除了投入大量警力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纷纷出人出力,积极投入查找工作。到头来,随着警方通报的发布,大家才知道,这竟是男孩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试想一下,积极参与查找的社会公众在得知这一真相时的反应?故意制作虚假警情,岂能以简单的“恶作剧”来形容,这已属于严重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始作俑者可不能就此轻易饶恕。
毋庸置疑,警力资源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公共资源。在案多人少,任务繁重,公众要求较高,有警必出的要求下,不容许出现任何白白的折腾和浪费。而谎报虚假警情,则无疑是对现有规则的蔑视,对警力资源的无故消耗,更是对其他所有真正有需要的警情的漠视。说轻了,是缺少规则意识,说重了,是缺乏生命关怀。
同时,抢劫、绑架、行凶、暴恐等虚假警情对警力的浪费可谓极其惊人,公安乃至其他部门势必会投入大量资源予以“侦破”,并可能给当地居民带来疑虑、恐慌情绪,还可能滋生谣言等。
此外,在警力资源浪费外,此事件还投入了大量的社会成本:投入寻找的温州全市的热心人,志愿者组织、救援队、社区组织以及关注此事进展的社会公众与媒体,历时超过100小时的寻人努力……这些都是公共资源的占用,都是社会成本的极大浪费。在笔者看来,都是一笔无法核算的账。
具体到乐清“男孩失联”事件上,多日的“失联”极容易让人联想男孩或已遭不测,再加之近年来的几起“失联”惨剧,更让关注者倍感揪心。更不用说,男孩家属将悬赏金额提至50万元,无形中也将该事件的严重程度“提了档”。同时,就在警方极力侦查男孩去向以及事件真相的过程中,关于此事的相关谣言也在网络传播……报假警只是一个人、一句话,而真正伤害的无疑是辛苦一线的警力人员与这些善良诚信的社会大众。这位报假警的妈妈,轻轻松松地以一己之力,就透支了社会公众的诚信与善良,消耗了大量的公开资源,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从法律层面来说,故意制造虚假警情的男孩家属,无论其动机源于什么,其行为都已构成了违法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凡无事拨打110电话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罚款。根据《刑法》,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此事件,在查清真相的基础上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是公众的期待,也是法治的必然。
必须强调,警力资源以及社会公众的善良,经不起“狼来了”的折腾和消耗,相关部门理当以零容忍态势严厉惩戒报假警行为,依法追究治安管理处罚、刑事责任。此外,也可探索建立索赔机制,让报假警者按相应标准承担处置虚假警情所支出的“误工费”等公开资源的消耗等开支,以进一步追求报假警的更多责任。
只有全面提高谎报虚假警情的违法成本,方能让那些无理取闹、恶意滋扰、报复泄愤者退步,让真正有需要的警情得到最及时有效的处置。
文丨史奉楚
编辑丨汪垠涛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