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12月27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袁燚等6人从事网络有偿删帖等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经叙永院查明,被告人袁燚自2012年起在广东省佛山市从事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并指导其弟被告人袁野等人从事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
2015年以来,袁燚多次联系已离职的西安华商网络传媒公司华商网(以下简称华商网)编辑被告人周建利对该网部分信息进行删除,被告人周建利便找到已离职的原同事被告人王海涛进行删除,因离职丧失删帖权限,被告人王海涛又找到华商网技术人员张强帮忙删帖。
2013年8月左右,被告人袁野从广东省佛山市被告人袁燚处返回四川省叙永县,自己从事有偿删帖业务。2014年7月,被告人袁野与被告人胡孝美结婚,婚后两人共同从事删帖业务。其间,被告人袁燚、袁野、胡孝美多次接受删帖中介被告人叶朝新等人的委托为其删帖。被告人袁燚、袁野、胡孝美、叶朝新接受他人有偿删帖委托后,通常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删帖:一是直接通过网站公布的申诉渠道申诉删帖;二是直接联系网站的编辑删帖,向对方提供报酬;三是找其他的删帖中介删帖,从中赚取差价。被告人袁燚、袁野、胡孝美、叶朝新等人在从事网络有偿删帖过程中,均使用支付宝进行删帖往来结算。
12月27日上午,叙永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袁燚等六人1—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此,四川省首例“网络水军”案宣判完结,这是法律对网络虚拟世界进行有序规制、维护公众言论自由话语权的有力尝试,也是对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纯净网络环境的努力践行。
红星新闻记者 杨灵 摄影报道
编辑 刘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