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四川省自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发布公告,决定对488名背景审查不通过的驾驶员撤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其持有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废。
红星新闻记者从自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获悉,自2018年12月1日起,该处系统与公安联网,对已持有出租车(含巡游和网约)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施行每季度自动进行驾驶员背景信息核查。
根据公安联网反馈的驾驶员背景审查情况,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令2016年第63号)第三十九条(二)之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满12分记录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公告作废”。
经核查,该处决定对以下488名背景审查不通过的驾驶员撤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其持有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废。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余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