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曾轰动全国的四川乐山女子王某欣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在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死刑。
被害人家属手持一审判决书
回顾
女子夜跑失联 7天后发现被害
七星海棠小区位于乐山市中区大丛林巷附近,小区的背后几百米就是植被茂密号称城市绿心的城市公园。2017年12月14日18时左右,31岁的王某欣从小区出发前往绿心公园夜跑,却离奇失踪了。
她留下的最后讯息是当日18时19分在朋友圈发布的一张嘉州绿心公园的照片,并称“是我来得太早,还是说雨纷飞就没人来走路了”。4分钟后,其评论留言“我已经走了半圈,雨下大了只能跑回去。”
被害人王某欣最后一条朋友圈
当天晚上7时许,早已超过了王某欣应该返回的时间,母亲范建英给他打电话,结果关机。随后拨打多次,电话一直无法拨通。而给女儿的朋友们打电话,也均无结果,一种不详的预感顿时涌上家人的心头。
王某欣的家人及警方多方寻找未果。直到12月22日,当地警方突然通知王某欣的家人,失联7天的王某欣的遗体已经找到,涉嫌抢劫杀人的凶手李健也被抓获。
一审
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判处死刑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4月22日上午,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经一审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4日17时许,被害人王某要前往绿心路环线散步过程中遇到被告人李健。李健在搭讪过程中看到被害人手腕上佩戴的金手镯后见财起意,威胁被害人交出金手镯后让其离开。
在被害人离开行至约七八米时,李健发现被害人掏出电话,认为其有报警的征兆,立即追上去抢走被害人的手机,并胁迫被害人进入绿心路环线旁边的小路深处。为了让被害人不报警,李健将手机和金手镯还给被害人让其离开。
在发现被害人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时,李健认为被害人要去报警,立即追上去用手机底部击打被害人的后脑致其倒地,后又用石头多次击打被害人的头部致其滑落到旁边的沟渠草丛中。
之后,李健在附近菜地找到一把锄头挖坑掩埋被害人,并在清理现场后,携带被害人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三只金耳钉及一副手机耳机逃离现场。第二天,李健将抢劫和盗窃的物品拿去典当。同月21日,民警在李健租住屋内将其挡获。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同时对其抢劫、盗窃的金手镯等物品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亲属,对其违法所得13629元继续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在宣判过程中,身着红色上衣的李健竟不时面露微笑,当听到“判处死刑”时,他的脸色陡变。宣判结束后,李健大喊“我要发言”,随即被法警带出法庭。
宣判结束后,旁听席中的受害人家属和群众齐声鼓掌,王某欣的父亲、母亲不禁失声痛哭,跪倒在地,向法官致谢。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编辑 陈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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