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这家麻椒鱼店未安油烟净化设施,被罚5500元

红星新闻 2019-04-29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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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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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餐饮热火朝天,楼上居民窗户成了摆设。近日,成都市城管委执法总队曝光了一批餐饮油烟扰民案例。

4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1-3月,成都市城管执法系统共查处露天占道烧烤50起,罚款23880元;查处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扰民30起,罚款39700元。 

今年2月28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一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华阳街道安公路三段390-406号的“王宝器麻椒鱼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

↑整改前,当事人在大厅炒制火锅底料,油烟未经油烟净化设施排放。

据悉,经营该店的成都瑞琪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和《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成都瑞琪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接到当场开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整改及时,情节较轻,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罚款5500元。

除了油烟扰民,露天烧烤也在查处的范围内。今年3月2日21时35分, 成都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赵谦在太平园中六路高碑瑞苑B区门口露天烧烤食物。

↑整改前,赵谦在武侯区太平园中六路高碑瑞苑B区门口露天烧烤食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责令其立即改正,停止露天烧烤行为,在收缴了其烧烤工具同时下达了《调查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清理造成的污染现场。

鉴于当事人是个体经营,造成的污染和影响较轻,且在违法行为被查处时配合调查整改,态度诚恳并积极清理污染现场。武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案适用从轻处罚标准,对当事人赵谦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 成都市城管委供图

编辑 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