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曾轰动全国的“四川乐山女子王某欣在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在乐山中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当天庭审中,公诉机关补充起诉被告人盗窃受害者耳机。在经历1个多小时的庭审后,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红星新闻此前报道:乐山女子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 长达7小时作案过程披露)
王某欣
据受害人家属委托律师、四川和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新介绍,在当天庭审中,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李某进行了补充起诉。
2017年12月15日凌晨,李某在乐山绿心公园内杀害了被害人王某欣,将其挖坑掩埋后,除携带王某欣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三个金耳钉逃离现场外,经后期调查,李某还拿走了王某欣的一个苹果耳机。经权威部门鉴定,该耳机价值约220元,其内还含有被害人王某欣的生物检材,应按盗窃罪追求李某刑事责任。
王某欣当天朋友圈
在2018年10月24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中,被告人李某多次拒绝回答提问。今天(4月9日)庭审中,面对补充起诉和审判长的提问,被告人李某也始终拒绝回答,并反复问审判长“被害者父母是否到庭”。法官告诉他,被害人父母是否到庭与案件审理无关。而被害人的父母都坐在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赵新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李某在庭审中态度极其恶劣,希望法院尽快作出公正判决。
被害人王某欣的父亲则表示,希望法院判决李某死刑立即执行,并拒绝接受被告人的道歉,也不需要任何民事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编辑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