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起,田间地头专吃害虫的青蛙被“好吃嘴”们端上了餐桌,导致野生青蛙数量锐减。捕杀青蛙,成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
近日,四川宜宾江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捕猎青蛙的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龙某华捕捉23只青蛙的行为被判定为“非法捕猎”,法院判处被告人罚金2000元,“好吃嘴”付出了代价。
▲被告席上的龙某华接受审判。江安法院供图
据了解,被告人龙某华是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居住地与宜宾江安接壤。
2019年3月14日晚9时许,龙某华携带电瓶、背篼等工具来到江安县怡乐镇和平村一带水田,沿路用电烧和徒手的方式捕猎青蛙、黄鳝、泥鳅,被江安县公安局江安镇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经民警现场清点,龙某华共猎捕青蛙23只,黄鳝和泥鳅数斤。经鉴定,龙某华捕捉的23只青蛙均为黑斑蛙,属四川省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
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交江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5月17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华明知是野生动物,在禁猎区采用禁用的方式捕猎黑斑蛙23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江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罚金人民币2000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万加强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编辑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