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农艺师邓大楣被海南西环高铁尖峰站检票员裴某璟殴打致死一事,经红星新闻报道,引发关注。(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殴打送站老人致死 海南高铁检票员被批捕)
事情起因于邓大楣的二儿子邓自仲无票进入检票口与裴某璟发生争执。5月16日,邓自仲向红星新闻回忆,2月11日,他停车后赶到检票口,“这时,我父母、哥哥一家已过检票口,嫂子正在安检。我走进检票口约两三米,被检票员裴某璟喊住。我说来送人,不进安检口,然后继续往前走。但裴某璟站起来爆粗口,说再不出去,就弄我全家。”
↑裴某璟
5月16日,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事发当晚,铁路方面即派人前往医院慰问逝者家属,表达歉意并承担太平间及火葬场等费用共计3.4万元。
该负责人称,铁路方面曾数次与逝者家属沟通,但对方情绪激动,说之前就已提出诉求,但未得到回应,最后不了了之。
邓大楣的大儿子邓自立则告诉红星新闻,事发至今,打人者一方尚无人道歉或慰问。他称,曾向铁路方面提出四点诉求:
一是成立专门工作组处理此事;
二是主动积极商量善后事宜;
三是帮助其与打人者裴某璟家属取得联系,要求赔礼道歉;
四是帮助开展民事赔偿工作。
邓自立称,事发至今已有3个月,这四点诉求均未得到回应。
↑邓大楣短暂昏迷后苏醒,数次呕吐
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他会将死者家属的诉求转达给公司,“不会包庇任何人。”
关于此事,16日14时59分,@海南铁路 声明:
2019年2月11日上午,无票人员邓自某、邓大某,强闯尖峰火车站实名车票验证口,欲送持票亲属进站乘车,被制止后与铁路工作人员裴某某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邓大某在冲突中诱发疾病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置,并将裴某某依法控制,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相信司法部门会依法处置。
事发后,尖峰火车站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对死者家属致歉,表示哀悼和慰问,并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司法部门处置工作。同时在全体员工中开展警示教育,杜绝此类事件。
对于@海南铁路 所发声明,邓自立告诉红星新闻,第一,父亲与弟弟并非强闯,有视频为证;第二,其父亲并未动手,是被对方殴打后倒地,医院诊断资料可以证明。他表示,“我们强烈要求公开事发录像,还我们一个公道。”
3名律师就此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定性“故意伤害”并无不当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张新年
律师张新年认为,虽然涉案检票员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引发争议,但结合现有报道内容,定性“故意伤害”并无不当。
据广州铁路公安局海口公安处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邓大楣的死系心脏病急性发作,且发生纠纷及殴打可诱发其冠心病急性发作。在此,虽然检票员殴打邓大楣导致其最终心脏病发死亡,但被害人是在有心脏病的基础上因被殴打,诱使病发死亡。而并非是直接因殴打本身行为造成的死亡。
初步来看,检票员事先并不认识邓大楣,其在实施殴打行为时一般不应当预见也难以预见被害人会因此导致心脏病发死亡的结果,因此检票员的殴打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只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而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医院抢救记录显示,邓大楣因急性颅脑损伤昏迷
但检票员显然应当就其故意实施的殴打行为所导致的伤害承担“故意伤害”的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同时应在民事范围内对邓大楣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检票员如在殴打邓大楣过程中攻击其要害部位,就应当预见殴打要害部位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如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结合其故意伤害的行为,应当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从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中择一重罪论处。
殴打与死亡构成因果关系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 张柄尧
律师张柄尧认为,本案中,刑事责任方面,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裴某璟批捕定性是准确的。根据媒体报道,裴某璟先因邓自立拍摄视频和邓自立发生殴打,继而又将邓大楣打倒在地,具有故意伤害情节。公安机关鉴定意见书明确,发生纠纷及殴打可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因此,被害人固有冠心病这一特殊体质因素并不能阻断殴打及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裴某璟用左臂勾住邓自仲脖子向前走
民事责任方面,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8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检票员职责并不包括打人,但打人这一行为是因检票员履职过程中发生,高铁站方面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另外在诉讼策略上,受害人一方面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只包括物质损失,即老人死亡赔偿金等并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因此,另一个策略为单独提起一个民事侵权之诉。以最高人民法院曾公报的“尹瑞军与颜礼奎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来看,刑事案件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应属于物质损失的范畴,应予赔偿。据此,本案中的死亡赔偿金也有望得到支持。
铁路方面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梁小龙
梁小龙认为,裴某璟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警方认定邓大楣死因系外力诱发基础疾病导致,裴某璟恶意较小,或会从轻处罚。高铁站负有保障安全义务,且裴某璟系其员工,存在过错,铁路方面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图据受访者
编辑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