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合买毒品的“好兄弟”,却因一次拿货后的手机关机而反目成仇,牵扯出一连串的暴力报复与反报复。6月26日,这一起因毒品纠纷引发的抢劫犯罪案件在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涉案人员被判处七年到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万元到十万元不等。
庭审现场
26日是国际禁毒日,金牛区人民法院开展了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之“走进法庭听审判”活动,集中开庭审理宣判了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抢劫罪等6起涉毒案件,上述案件也位列其中。
“好兄弟”反目成仇
因为一次贩毒后手机没电关机
2018年4月,同为贩毒人员的郑某和王某商量购买冰毒,由王某委托并支付了27万元现金,郑某携款去找人拿货。但在拿货当晚,郑某的手机因没电关机,联系不上郑某,王某以为郑某携款逃跑,便挟持着郑某女友找到他,对其进行了殴打。
被无缘无故殴打后,郑某觉得很气不过,对王某开始心生怨恨。为了找回面子,他电话联系上周某,两人共谋要对王某实施报复,以毒品为由骗王某来成都拿货,并喊人设下埋伏企图打击报复来索要赔偿。
4月5日,周某纠集上艾某、谢某等十余名男子埋伏在郑某所住房间内,并准备好作案刀具和枪支。等王某等人一进入该房间后,郑某等人使用枪支对王某进行了威胁、殴打、捆绑,并强行索取了现金20万元。
不久之后,郑某、周某、谢某、艾某等人先后被民警挡获。公诉机关认为,郑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艾某提供枪支的行为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法院宣判:
被判处七年到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郑某、周某、艾某、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强行劫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艾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最终,金牛区法院判处郑某等人七年到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万元到十万元不等。
红星新闻从金牛区法院获悉,该案被害人王某等人因其他涉毒案件已做另案处理,涉案的20万元系准备用于购买毒品的资金,予以追缴没收。
金牛区法院法官向红星新闻表示,该院在6月集中开展了“走进法庭听庭审”“送法进学校”“法治大讲堂”等系列禁毒普法活动,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进一步提升全民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红星新闻记者 陈柳行 图据金牛区人民法院
编辑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