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红星新闻从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获悉,该局临江路派出所抓获一名诈骗嫌疑人。嫌疑人帕某分别向另外两人转售同一房屋,骗取31万元;并使用假房产证做抵押,又骗取23万元。
嫌疑人帕某
今年1月,帕某到攀枝花市东区一中介公司称欲购买一套位于凤凰小区的二手房。由于手头没有钱,请求中介公司帮忙想办法,于是中介公司向帕某推荐袁某的担保公司给其做担保贷款,但需要付手续费3万元,便可零首付购买此房屋。帕某同意后,在袁某的担保下,向银行贷款18万买下此房屋。
今年3月,帕某因无力还贷,袁某便提议让帕某将该房屋卖给自己。但一听袁某想买,帕某称要卖30万。袁某考虑后,最终同意帕某的条件,但由于帕某的房屋购买未满两年,立即交易国家税收太高。于是二人协商将房产证交于袁某保管,二人先签订购买协议并付19万预付款给帕某,待房屋购买时间满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帕某将卖房的钱全部拿去还债后,手上又没有钱了。眼看信用卡上的欠款马上要到期,帕某便找人在网上办理了一个假房产证。5月,帕某用这个假房产证找到万某为其做房屋抵押贷款,贷款23万元。贷款出来后,帕某尝到了诈骗的甜头,又计划用假房产证将房屋再“卖”给苏某。
6月13日,苏某付给帕某12万定金后,帕某约万某到攀枝花市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办理解押手续时,被房管局查收了该假房产证。万某一听帕某房产证是假的,反应过来自己上当受骗,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民警出警后将帕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情况。
经审讯,帕某对自己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帕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唐晶晶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警方供图
编辑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