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泳池倒墨水、用铁链锁大门……小区游泳池被业主锁停的背后之争

红星新闻 2019-07-19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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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大门紧锁,暂停开放

最近,四川资中一小区,有部分业主和物业就业主共有的游泳池开放问题起了争执,甚至有业主一气之下将游泳池大门紧锁,迫使游泳池暂停开放。

有业主称,小区物业未经他们同意,越权将游泳池对外承包并招收学员,在学员培训期间还禁止业主入内,侵犯业主权利。但物业方表示,事前已贴出公告征集业主意见,且游泳池并非对外承包,而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管理,第三方公司招收学员是为了补贴人员工资。

目前,当地房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业主反映

物业越权将游泳池对外承包

培训学员时还禁止业主入内

几天前,资中县城中铁城市中心小区有业主在某问政平台反映,物业公司不顾业主权益,越权将全体业主公摊面积修建的游泳池对外承包,收取“暴利”。该业主称,小区游泳池面积并不大,但物业将游泳池承包出去后,还对外招收学员进行培训,并禁止业主在培训期间进入游泳池。

7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中铁城市中心一期发现,小区内游泳池大门紧锁,池水较脏。据小区业主称,游泳池7月10日开放后,有业主对游泳池“经营”方式不满,便向池内倒了墨水,还用铁链锁住大门,游泳池不得不暂停开放。

↑游泳池池水较脏

小区业主钟某坦承,倒墨水和锁门的都是他做的,在问政平台反映此事的也是他。“如果要追究,该我负的责任我会负责。”钟某介绍,中铁城市中心一期在2016年和2017年分两批次交房后,去年夏天,小区物业便将游泳池对外开放卖票,业主每户每月可领取10张免费票,票用完后游泳需购票,每人每次10元。今年,物业又将游泳池承包出去,业主每户每月只能领取5张票,票用完后也需购票。此外,游泳池对外招收学员,且在学员培训期间禁止业主入内。

“上午培训学员,不准我们进去,我们只能在下午3点到6点之间进入。”钟某认为,物业未经他们同意,便将游泳池对外承包,在学员培训期间还禁止业主入内,以及未公示游泳池收益等,都侵犯了业主权利。“游泳池是我们大家的,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但他们是借我们的地皮,还要赚我们的钱。”

记者调查

业主意见不一

第三方称非业主交钱可学可游

针对钟某的反映,红星新闻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部分业主。有业主介绍,游泳池开放前,物业曾贴出公告征求业主意见,业主均可反映意见,最终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游泳池开放,对大家都是好事。”有部分业主认为,游泳池归全体业主共有,运营和管理都需成本,他们同意交由第三方经营。“游泳池本就不大,主要是小孩子去玩,每户一个月有几张免费票也可以,用完了10元一张的票也不贵。”

但也有部分业主对此有异议,并称他们曾联合向物业提出意见。“物业贴公告征求意见,还说‘未提出意见就视为同意’,但有业主可能不认识字或没注意到公告,这部分业主的意见并未收集到。”部分业主赞同钟某的看法,表示物业征求业主意见不能“走形式”,更不能限制业主使用游泳池的权利。他们还认为,游泳池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经营方应公示收益。

“此外,游泳池是我们一期公摊面积修建的,二期不应该入内,其它小区的人更不能入内。”有业主还说。

7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在中铁城市中心一期大门处还发现了小区游泳池游泳培训班的招生公告。根据公告,游泳池由成都某体育场馆管理公司管理,培训费每人至少收费780元,4岁以上儿童包括成年人可报名,业主7月6日前报名还可享受优惠,但并未注明招生是否只针对小区业主。

↑第三方公司在小区大门外张贴的招生公告

红星新闻记者以非该小区业主身份电话咨询了公告上的两位教练,他们表示,非小区业主只要交钱,也可进入游泳池学习游泳或游泳。其中,学习游泳至少每人780元,包学会;游泳可在下午购票进入游泳池,每人每次10多元。

其中一位教练还介绍,游泳池是物业委托他们公司进行管理的,公司不向物业缴纳任何费用,招收学员的收入归公司,反之物业方还要承担部分费用。“物业给我们公司费用,是我们有资质,要为他们提供救生员服务等。”

物业回应

非承包而是委托管理

公告征求意见后无人提意见

7月18日,中铁城市中心小区物业成都华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中分公司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两份关于游泳池开放的公告,并坚称游泳池没有对外承包。“我们发了公告后,也没有业主来提出意见。”该工作人员称。

↑物业公司5月21日贴出的公告

两份公告系物业公司分别于5月21日和7月5日在小区内贴出的。其中,5月21日的公告中称,游泳池拟定于7月1日至8月31日开放,每日开放时间为15时至18时。小区未欠物业费业主每户每月可获免费赠送5张游泳票,凭票入场,而非小区业主且无业主带同的人员,禁止使用游泳池设施。但游泳池运行需专业资质公司管理,所以物业委托第三方专业资质公司无偿进行管理,第三方公司将在非正常开放时间以招收学员的方式补贴工作人员工资。同时,这份公告还在征求业主意见,5月21日至6月10日期间,业主均可在物业客服服务中心登记意见,如未提出意见者视为同意物业公告的方案,结果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物业公司7月5日贴出的公告

7月5日贴出的公告则告知业主的领票时间,并将游泳池开放时间定为7月10日至8月31日。此外,公告的开放对象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管理、第三方公司招收学员补贴员工工资的开放方式与5月21日的公告一样。

“游泳池开放,我们都是亏钱的,物业还要出钱换水和支付教练员、救生衣工资等。”该工作人员称,游泳池禁止非小区业主入内,但不排除有小区业主带着亲戚凭票进入。游泳池不卖票,去年也没卖票。她还解释说,游泳池虽是建在一期,但和二期是共同打造的,所以二期业主也可入内。而免费票之所以由去年的每户每月10张减为今年的5张,是因为小区入住率提高,且为了避免游泳池出现拥挤。

对于游泳池委托给第三方管理及对外开放的具体情况,该工作人员在联系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后,让红星新闻记者次日再次前往采访公司相关负责人。但7月19日上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却以公司未授权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房管部门

征求意见不严谨

如存在经营行为需大多数业主同意

7月19日,资中县房管局多名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接到中铁城市中心小区业主的反映后,7月18日,资中县房管局已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公告中的)如未提出意见者视为同意物业公告的方案,严格上不是很严谨。”资中县房管局物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小区游泳池属全体业主共有,非小区业主不能使用。根据物业公司贴出的公告,物业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进行管理,并未向业主收取一分钱,业主每月每户可领取5张免费赠送票。

资中县房管局负责人还表示,如不存在对外经营行为,物业方在征求业主意见后,应公告并按约定执行。如未按约定,擅自经营,则需经过大部分业主同意,赚钱和亏损都按照约定执行。“如果约定不管赚钱还是亏本都是第三方负责,那就按约定来。如果只是委托第三方管理,那收益就归全体业主所有,应该公示,赚钱和亏本都由全体业主承担。”

目前,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房管部门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搜索发现,去年,该小区也有业主投诉游泳池的相关情况,资中县房管局在当时的公开回复中称,游泳池属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其开放使用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在拟定方案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报游泳池管理的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实施,实施中必须按照方案中的约定将收益建立台账及专户进行管理。

律师观点

物业程序违法

收益如无约定归全体业主

“小区游泳池是全体业主共有,那小区物业将游泳池对外承包或委托第三方管理,应经过小区业主的同意。”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介绍,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将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游泳池对外承包或委托管理,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应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王英占认为,涉事小区物业仅贴出公告,并注明“如未提出意见者视为同意物业公告的方案”的内容等,属程序违法,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王英占还认为,不管游泳池是对外承包还是委托第三方管理,游泳池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当保证业主的使用权利,不能对业主限制太大。而涉事小区在培训学员期间禁止业主入内,对业主的限制太大了。

“公共部分的收益,应归全体小区业主共有。”对于游泳池对外承包或委托第三方管理后的收益分配,王英占认为,在小区业主同意后,如有约定,收益按按约定分配。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除去第三方的管理成本,收益应归全体业主。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摄影报道

编辑 陈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