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即日起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前往所在区县的车管分所进行注册登记。10月15日后,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 资料图 据ICphoto
据介绍,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有电驱动/有电助力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电助力行驶时,车速超过25公里/小时,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车辆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
与此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和实施意见: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但未及时登记注册的符合和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可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不可办理注册登记。 2019年10月15日(含)以后,严禁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温馨提示:
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所需资料包括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合法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居民身份证、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
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后,消费者因购买、使用违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对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杨渝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