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遗失手机上的微信可直接登录,还存有身份证证件照,最终被捡到手机的人通过验证方式找回支付密码,转走现金。
8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乐至警方获悉,目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雷某已被刑拘。
7月24日,四川省乐至县公安局石湍派出所接到蒋某报案称,其银行卡内的钱被盗了。原来,蒋某当天到银行查询余额发现银行卡内仅剩下几十元,1万余元存款不见踪影,而银行卡一直在身上,从没有丢失过。
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蒋某银行卡绑定了手机的微信支付,他的手机曾在近3个月前丢失过,但因为一直没收到任何信息,他重新购买新手机后也没有在意。
为此,民警初步推定,蒋某银行卡内的现金应该是被人利用微信转走了,随即对涉案银行卡和微信展开调查,但微信号中并没有任何转账记录。
最终,民警通过银行转账记录发现转走的款项均汇向了同一微信号,确定了该微信号使用人为雷某。
8月11日,民警在石湍镇毛家坟村嫌疑人家中将雷某挡获。经查,2019年4月,雷某在回家途中在河边捡到一部手机,发现没有锁屏密码,微信可直接登录。而且,手机中存有蒋某的身份证件照,雷某便通过短信验证方式找回支付密码,随后转走上万元至自己银行卡内。
(蒋某送锦旗感谢民警)
目前,被盗的1万余元现金已全部追回并返还给了受害人,雷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如果手机丢失、且手机号已经绑定了支付工具,用户应尽快向支付服务提供方挂失,联系通信运营商挂失SIM卡,并向银行挂失冻结支付工具已经绑定的银行卡。如果身份证、银行卡等财物也一并丢失,同样需要尽快进行挂失处理。
蒋波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