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时间为9月20日12时至10月10日12时,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均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评选结果发表意见,进行监督和评议。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认真受理,并对有关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公示结束后,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正式公布获奖结果。

公示时间为9月20日12时至10月10日12时,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均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评选结果发表意见,进行监督和评议。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认真受理,并对有关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公示结束后,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正式公布获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