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出生时,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且身体有缺陷,一周后,四川成都人任某瞒着妻子,驾着奔驰从成都开到绵阳游仙区魏城镇一个村上,将孩子丢弃在一住户的屋外。游仙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孩子送往医院并安置在福利机构。警方经过调查,锁定任某并进行传唤,任某也供认不讳。9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绵阳市游仙区法院获悉,任某因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孩子后经治疗无效去世。
寒冷冬天 刚出生的女婴被丢弃路边
“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有人把娃娃丢在路边了……”2018年1月14日8时03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公安分局魏城派出所值班室响起。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据了解,报案者是魏城镇圣水村3队的一位居民,她告诉民警,当天上午她出门时,发现屋外路边有一个纸箱子,打开一看,里面有个婴儿,当时还把她吓了一跳,随即她四处大声呼喊,但也没有人来认领,她估计是有人将婴儿丢弃了,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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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经过检查,在纸箱内发现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婴儿的衣物、尿不湿和奶粉,但未发现任何和婴儿身份信息相关的物迹佐证。深冬,天气寒冷,为保障婴儿生命安全,值班民警立即将婴儿紧急送往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并迅速联系了民政部门、福利机构以及乡镇等单位。经院方初步诊断,该名女婴尚未足月、四肢完整。
9月3日,魏城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女婴虽然四肢完整,但从外表看,女婴身体有缺陷。事发后,警方多渠道获取婴儿的来源,努力寻找其亲生父母,且将女婴暂时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警方还提醒广大群众,若有知情者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孩子患病 他瞒着妻子从成都驾车到绵阳丢弃
寒冷的冬夜将婴儿丢弃,让当地群众义愤填膺。警方在调查中获取了一条重要信息,有群众反映,当天晚上听到了汽车的声音。
3日,魏城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警方对沿途监控进行了排查,一辆川A牌照的奔驰车进入了警方视线。经过调查,车主任某很可能是丢弃女婴的嫌疑人。
2018年2月8日,民警电话通知任某,当天任某到魏城派出所投案,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任某系该女婴生父。
任某交代,2018年1月7日,他的妻子在成都市新都区一医院生下了一名女婴,出生后女婴即查出有严重疾病,同年1月13日5时许,任某驾驶一辆川A牌照的奔驰牌小型汽车,搭乘其母亲从成都到达魏城镇圣水三组,将女婴丢弃在一村民家门口。
“调查清楚后,我们通知了任某的妻子到派出所,他妻子表示,她并不知道孩子被丢弃了,只听任某说过,将孩子带走暂时让另外的人照看。”魏城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因为找到了孩子的父母,所以要将孩子交由父母抚养和治疗。因此,2018年2月8日,任某涉嫌犯遗弃罪被警方取保候审。同时,由于主观意愿主要在任某,因此并没有对任某的母亲作出处理。
犯遗弃罪获有期徒刑1年,孩子治疗无效死亡
据了解,2019年2月1日,任某被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6月21日被游仙区法院取保候审。近日,检察机关对任某涉嫌犯遗弃罪向游仙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近日进行了审理宣判。
公诉机关认为,任某对新生女婴负有抚养义务却拒绝并遗弃,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任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
法院认为,任某对女婴有抚养义务,却因女婴患病,不愿继续抚养,便在冬天的凌晨将其遗弃于路边住户的院内,对其生命完全漠视,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了遗弃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任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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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院作出判决,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平等权利,维护社会安定,打击刑事犯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任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警方获悉,民警将孩子交由父母照看后,也一直督促父母带孩子进行治疗。不过,由于孩子确实病情严重,于2018年下半年治疗无效后去世。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杨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