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37岁老师涉嫌强奸19岁女大学生案,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

广州检察 2019-10-17 11:28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10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辖区内涉嫌发生一起老师强行与学生发生性关系案件。随后,该院迅速启动提前介入机制,派员前往公安机关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及相关证据,并引导侦查取证。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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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某被指多次半夜骚扰受害者,称喜欢看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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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涉事教师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师陶某某,被性侵女生刘某19岁。刘某系陶某某学生,租住在陶某某别墅二楼的一个单间。

10月9日,刘某从教室返回出租屋后,意外发生。据其称,陶某某以看猫为借口,进入其房间实施侵害。据警方通报,陶某某在受害人租住房间逗弄宠物时,故意与其发生身体接触。在受害人表示拒绝后,陶某某强行与受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10月10日,也即事发第二天,刘某的同学报警。在这之前,陶某某曾与刘某数次沟通,“说不清会毁坏你我的名声,你的手机被监控了。”刘某认为,陶某某此举在威胁自己。接警后,从化警方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据@广州从化公安 微博消息,10月11日,警方依法将涉嫌强奸罪的某高校37岁教师陶某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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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官网显示,陶某某出生于1982年,安徽六安人,201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广州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山大学。曾任临海市民工子弟学校教师,吐鲁番市新皖学校校长、法人代表,广州大学外聘教师,广东财经大学外聘教师。2016年2月加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刘某的母亲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称,陶某某早有预谋,“经常半夜过来骚扰,敲门说,喜欢看猫。”

10月16日,刘某告诉红星新闻,“就想让陶某某受到法律制裁,我安安静静上我的大学,可现在很难很难做到了。”而刘某于10月16日晚发表声明称,陶某某行为系暴力强奸,其家属曾两次面谈,希望谅解,“但本人对陶某某的行为表示不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