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四川西昌市公安局召开全市行业场所警示教育大会。在会上,西昌公安通报了对“顶派ktv”等场所处理决定。
据通报,2019年1月至今,西昌市共查获涉黄场所(娱乐场所、足浴店、旅馆)19家,抓获涉嫌组织、介绍、容留、协助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114人,逮捕56人,另58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转为行政处罚和变更强制措施。
大会现场
案件通报
案例一:2019年5月21日,凉山州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组织相关警力对有重大涉黄嫌疑的西昌市富豪国际会所、顶派KTV歌城两个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清查,并于当日就该两处场所涉嫌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立案侦查。该案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其中33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组织、介绍、容留、协助组织卖淫批准逮捕,另12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转为行政处罚和变更强制措施。
案例二:2019年7月23日,西昌市公安局对“西昌四季月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一案。经调查,违法单位西昌四季月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西昌市公安局对违法单位西昌四季月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十万元,并根据《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西昌四季月酒店责任有限公司停业整顿五十日。
案例三:犯罪嫌疑人覃某、邓某艳、李某松、敬某英、林某锋、曹某等开设足浴按摩店组织卖淫活动,自2014年底至2019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覃某、邓某艳、李某松、敬某英、林某锋、曹某在浴足店开业至查获期间,共计获利人民币五十余万元。该案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6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组织卖淫批准逮捕,另9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转为行政处罚和变更强制措施。
案例四:2019年10月18日西昌市公安局对吴某某在410“半边街”涉嫌容留卖淫活动进行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容留卖淫罪。10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西昌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提请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例五:2019年10月3日宁南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殷某某于2019年9月29凌晨及9月30日凌晨分别在西昌市紫晶宾馆412号房间、西昌市甲壳虫宾馆306号房间入住,以上两家宾馆均未登记上传殷某某的身份证信息,宾馆负责人对不按规定登记上传旅客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规定,西昌市公安局对西昌市紫晶宾馆、西昌市甲壳虫宾馆分别罚款5000元,并对宾馆负责人罚款200至300元。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于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