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袁达介绍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他表示5年时间将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
袁达
袁达说,在试点城市的选择上,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要做到全覆盖。除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每个省区重点打造1—2家试点标杆城市,实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
二是要具有示范性。分两批开展试点,首批按照经济、产业和人口基础支撑较强、教育资源相对集聚等原则建设20个左右城市,确保树好标杆、做好示范。
三是体现战略要求。积极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统筹试点城市布局,充分体现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要求。需要说明的是,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包括该市行政范围内所有区域,范围不限定于主城区,也应包括所辖县。以产业园区为代表的各类产业和人口集聚区应作为试点城市重点着力的区域。
红星新闻获悉,按照《实施方案》,发改委将会同地方和部门从两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一方面,加大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组合支持力度。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和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渠道,支持产教融合试点重大项目建设。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中符合条件的投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各地要全面梳理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
另一方面,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产能和新上技改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允许符合条件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方式接受高职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赵倩 北京报道
编辑 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