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11月5日晚,一男子酒后驾驶报废车辆被开江县交警大队查获,男子将面临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办案民警介绍,11月5日晚,开江公安交警组织全体警力在全县范围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在20时03分许,一辆车号为川SX***0的黑色皮卡车驶入了环城路东城派出所附近检查点,经现场民警初查驾驶人周某有饮酒驾驶嫌疑,于是周某被带离现场作进一步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执勤民警要求周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周某一会说没有带证件,一会说在车上。周某的言行引起了执勤民警的高度警觉,经仔细查询,周某所驾驶的川SX***0号皮卡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同时该皮卡车上面还有23条违法记录未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周某的驾驶证及川SX***0号皮卡车进行了暂扣。
因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将面临最高罚款3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曾猛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图据警方
编辑 万维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