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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某勇生于1988年,到了2018年,30岁的他欠下了银行和借贷平台约100万元。
追债公司的电话不断打来,区某勇无力偿还。2018年12月,他去杂货店买来三箱木炭,准备烧炭自杀;担心母亲一个人留在世上无人照顾,还要承担他的债务,他决定“带母亲一起走”。深夜1时许,区某勇在自家屋里点燃木炭,用胶布封闭门窗。
当天22时许,区某勇和母亲被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区某勇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其母黄某为重伤一级。
由于涉嫌杀害母亲,广州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区某勇提起公诉。
11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一审判处区某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书内容显示,广州中院认为,被告人区某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图据东方IC
负债百万
不断借钱转借,欠下银行和借贷平台百万
据案件资料,区某勇本人供述,从2014年开始,他的表姐关某开始向他借钱,月息为7分或者8分。
在一家汽车公司上班的区某勇,月薪约为9000元。为了赚取利息差,区某勇通过银行、借贷平台、同事等渠道借钱,再转借给关某;几年下来,他一共借了100万元。至于关某借钱的用途,区某勇表示并不清楚。
关某则说,她向区某勇借钱,是为了投资房产、开店铺,或者再转借给他人赚取利息差。
“2014至2017年底,由于表姐能准时、准息给我利息,我也能准时、准息偿还我借钱的利息。”区某勇说,开始借钱的几年,他尝到了甜头,能从表姐这里赚取利息差用来供房供车,但从2017年底,表姐再不能按此前规定给他利息,导致他不能按时还息,只有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借钱来偿还,“财务状况越来越差,欠债不断叠加利息。”
关某说,2017年年底开始,“因投资政策的改变,我逐渐还不起表弟的利息”,2018年3月,她看到区某勇还同事的利息很吃力,便转移了借贷关系,区某勇欠同事的钱,转为她本人的欠账,但区某勇欠银行的钱和利息,“我暂时没能帮他处理。”
在关某看来,她并没有想过不还表弟的钱,只是暂时没有钱还他。2018年4月,她的另一个债主前来讨债,关某说,区某勇知道后,觉得表姐在外已经欠下这么多债,还继续向他借钱,“觉得我根本没有向他还钱的能力,认为我在诈骗他,为此事,他经常不开心,我们的感情也因此疏远了。”
到2018年12月案发前,区某勇总共欠银行、借贷平台本金和利息约100万元。
烧炭自杀
舍不得母亲,准备“带着母亲一起走”
2018年,区某勇30岁,未婚,父亲于2018年2月去世后,家中剩下他和母亲黄某二人。
区某勇的同事介绍,案发前,区某勇在大家的印象中,性格外向、开朗,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平时喜欢打羽毛球,经常约朋友、同事一起吃饭。
区某勇供述,2018年11月底,他有了自杀的想法,“想过去宾馆独自烧炭自杀,也想过跳楼。”2018年12月初,他在一家杂货店买了三箱木炭,放在家中阳台上。
区某勇说,2018年12月10日,他收到很多催债电话,其中一个要求他次日必须还3、4万元,“这钱我肯定还不了,我非常绝望,决定当晚自杀。”
当晚回到家中,母亲黄某对区某勇说,她明天早上一个人去检查身体非常害怕。区某勇供述,那时,他觉得母亲身体不好,非常依赖自己,自己也舍不得她,于是决定,等母亲睡着后,便在家中烧炭自杀,“带着母亲一起走。”
区某勇留下了遗书,称自己欠债太多,打算自杀并带母亲一起走,麻烦姑姐姑丈处理后事。
2018年12月11日深夜1时许,母亲睡着后,区某勇点燃此前购买的木炭,并用胶带封锁好门窗。区某勇说,做好这一切,他便躺在客厅,凌晨4时许,他开始失去知觉,晕了;在这一过程中,母亲黄某始终在房内熟睡,没有醒来。
↑判决书内容。据裁判文书网
判刑十年
使母亲成为植物人,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据案件资料,天亮后,区某勇的同事发现区某勇没来上班,电话也联系不上,于是通知区某勇的表姐、表妹等亲戚。
2018年12月11日22时左右,区某勇堂兄、表妹等亲戚来到区某勇家门口,看到室内有灯光,呼叫却无人应答,于是用螺丝刀撬开窗户,但无法进入屋内,透过窗户,他们看到区某勇躺卧在客厅,立即报警。
“区某勇旁边放着一个铁盘,装着燃烧过的炭。我们大声喊他起来,他的手脚微微抖动了一下,并以正常的声音回答‘我起来了’。他尝试爬起来,但动不了。”区某勇的堂兄说。
几分钟后,警察和120救护车到场,房门被撬开。区某勇的堂兄说,医护人员将区某勇的母亲黄某用担架抬出来时,黄某处于昏迷之中。区某勇和黄某均被送往医院抢救。
后经鉴定,黄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区某勇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2018年12月17日,区某勇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18年12月28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区某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广州中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区某勇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该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的故意杀人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判决书中称,区某勇烧炭行为在客观上必然对被害人(其母)的生命造成威胁,“为了避免母亲承担高额债务、无人照顾等状况,区某勇决意将母亲一起带走,其主观上积极追求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019年10月9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区某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相关知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区某勇母亲黄某被鉴定为“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至今仍处于持续植物状态。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李文滔 发自广东广州
编辑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