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四川攀枝花境内,高速公安六分局八大队民警按照分局要求和部署,在G4216蓉丽高速丽攀段新庄收费站开展集中统一夜查行动。21时30分许,一辆白色福特小型普通客车驶出收费站,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例行检查时,驾驶员陈某将乘坐副驾驶的女朋友驾驶证递给民警企图蒙混过关,不料被民警当场识破。随后,民警通过陈某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查询,发现其驾驶证属于暂扣状态,其驾驶证已经被记满34分。
陈某将被拘留15日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陈某,男,四川广安人,2016年12月取得C1机动车驾驶证,于2018年11月因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证被记满12分,因家里有事耽误,未到车管所参加科目一考试,驾驶证一直处于扣留状态。
2019年5月,陈某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驾驶证再次被记12分,期间又因交通违法被记分,直到在新庄收费站被查获时,驾驶证已经累计被记满34分。
驾驶证已被记满34分
驾驶员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驾驶证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驾驶员陈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
高速公安也在此提醒广大驾乘人员:开车上路请守法出行,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王煜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于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