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家具园”用地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 干部被问责

红星新闻 2019-11-29 12:50

11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了解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彭山区先后确立31个专项整治内容,刀刃向内促整改促真改。其中该区公义镇“家具园”用地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等相关问题,已作为侵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纳入整治内容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之前,有群众反映,称彭山区在处理公义镇家具园用地问题上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相关问题。彭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纪委监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开展专项核查。

经查证,2011年3月6日,彭山区公义镇公义场社区1组与彭山县丰美农牧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该组的209.81亩集体土地流转给丰美公司,用于生态肉鸭养殖园用地。当年9月13日,经原彭山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上述集体土地用于养殖场设施农用地项目建设,其中附属设施用地不得突破10亩。

“家具园”整治前

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丰美公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国土管理部门巡查发现后责令整改并给予罚款处罚。该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缴纳12.815万元罚款,并于2013年5月份前按要求整改到位恢复了设施农用地用途。

期间,丰美公司私自以“家具园”的名义引进了眉山市彭山区世美家居有限公司等10家家具厂。

2017年初,眉山市彭山区香柏丽家家具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区豪臣家具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用于家具生产的行为,原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0月24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两企业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2018年7月5日,东坡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由彭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019年8月29日,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限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催告该公司自动履行《行政裁定书》处罚内容。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经比对排查,公义镇“家具园”12家家具厂涉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业建设,被列入2018年全国开展的“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整治整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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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园”整治后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彭山区专项整治整改方案,决定公义镇根据东坡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对眉山市彭山区香柏丽家家具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区豪臣家具有限公司2家家具企业坚决拆除还耕,对眉山市彭山区世美家居有限公司等10家家具企业用地恢复为设施农用地用途。

2019年3月5日,“园区”新鸿泰家具厂发生火灾,并造成相邻前延家具厂起火。火情扑灭后,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对公义镇家具园区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区域内全部家具生产企业未进行消防设计,未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未申请消防竣工验收,未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消防设施、安全设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已经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和厂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此情况,该区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要求公义家具园区停产的通知》,要求公义家具园区所有企业立即停产,停产期间保证安全并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待相关部门调查作出处理,并要求公义镇安办按属地监管职责严格监督停产情况。

2019年8月27日,公义家具园区所有企业联名申请复工验收,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现场进行了查看,其消防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方面的问题均未进行整改,不具备验收复工条件,按规定要求其继续停产。

经工作组查证,在公义镇家具园违规用地问题上,时任公义镇党委、政府相关干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该区对其作出了问责处理,并处以暂停职务配合调查和调整岗位等处理。

彭山区纪委监委表示,对于整改中发现和群众反馈的问题,将一抓到底,坚决逗硬。如有涉及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将严惩不贷,绝不手软。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万维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