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张志超涉强奸杀人疑案有了新进展。今日(12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张志超案代理律师王殿学处获悉,该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决定再审后,经过6次延期,将于明日(12月5日)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
代理律师们调查发现,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例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等。随后,马玉萍开始开始四处奔走,走上了为儿子申诉的漫漫之路。
张志超母亲马玉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于12月4日上午前往监狱会见了张志超,并告诉他12月5日将会开庭的消息。
“他很激动,他就说是真的吗?我说是的,明天。”马玉萍告诉红星新闻张志超听到这一消息的反应。同时,张志超还叮嘱母亲不管什么结果别太难过,也不要太激动。
据悉,今年10月12日,张志超案在山东省高级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确定了管辖、回避等问题,法庭同时收取了新证据,法院方面表示将尽快排期开庭。
马玉萍说:“庭前会议之后,他就一直盼着。上个月去看他的时候,他还在问什么时候开庭。(11月)6号见的他,7号就打电话说延期了。”
马玉萍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开庭前会议之后,张志超记了一个日子,然后做一个日历,每天划一下。马玉萍回忆与儿子会见中的交谈:“他说划着划着他就焦虑得不行,睡不着觉,后来就撕了。他说不能再划了,那就等着哪天算哪天。每天都在数日子,觉得一天特别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自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6日作出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决定至今,已超过两年。马玉萍曾向最高人民法院、山东高院等处反映该案久拖不决。
12月4日,马玉萍带着新买的衣服、鞋子来到淄博。她说:“十几年了,我没有给儿子买过衣服,希望这次他能当庭释放,儿子能穿上我给他买的新衣服。”
▲开庭前,张志超母亲马玉萍特地为儿子买了新衣服新鞋。张炎良 摄
红星新闻之前报道:
最高法指令再审13年前张志超奸杀案:曾派员实地调查 张母讲述7年申诉路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赵倩 发自山东淄博
编辑 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