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云南省检察院12月30日就社会关注的“丽江反杀案”通报称,唐雪的防卫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12月30日,丽江市永胜县检察院对该案撤回起诉,同日对唐雪作出不起诉决定。
永胜县检察院经补充侦查和依法重新审查后认定,唐雪在春节期间,家人及住宅多次被李德湘侵犯,特别是在凌晨1时许,家门被砍砸,出门后被李德湘脚踢拳殴下,先持削果皮刀反抗,后持水果刀反抗,系为保护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2月9日凌晨1时许,大年初五,云南丽江市永胜县三川镇中洲村,李德湘持菜刀前往唐雪家,并以菜刀进行砍砸。唐雪听到砸门声后,从厨房拿了削皮刀和水果刀出门,双方发生冲突。后经检验,李德湘系被他人用锐器致伤右胸部,伤及升主动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唐雪被刑拘、批捕,羁押于丽江看守所。
12月31日,唐雪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于昨日获释,当晚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唐雪说,“谢谢大家一路走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也感恩我们国家越来越健全的法律制度给了我一个公正的结果。近期我想调整一下自己。”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王剑强
编辑 敬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