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就此前其微信公众号上刊发的《东营荣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致歉。
据红星新闻12月9日报道,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近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刊发《东营荣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报道详情:报案限时1个月?涉事公安机关:督促报案,并非逾期不管]。公告称,东营荣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进入相关法律程序。“为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登记、报案的投资人,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案,“逾期未报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刑事追责权利。”
▲公告内容,图据“基地公安”微信号
12月10日,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刊发《更正声明》。声明中说,上述公告“表述不当,对此表示歉意,同时对网民朋友的监督表示感谢”。声明称,“将进一步改进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更正声明,图据“基地公安”微信号
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之前公告中的表述“不严谨、不妥当”。他回忆,“当时此案已进入诉讼程序,起诉阶段就这1个月的时间,为了尽快叫受害人来报案,别影响案件的侦办。(公告)并不影响以后群众的报案,只要有报案,我们公安机关随时随地都会受理。”
该负责人说:“我们表示歉意。确实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只要案件真实存在,在追诉期内,公安机关什么时候都应该受理。”
此前质疑公告的东营市民穆先生表示:“对涉及大量群众的非法集资案件,希望公安机关能提前介入”。对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发布的《更正声明》,他回复红星新闻:“可以接受。”
红星新闻记者 彭莉 王春
编辑 杨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