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吴春红投毒杀人”案16年后改判无罪,儿子:准备接父亲出狱

红星新闻 2020-04-01 10:19

“……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标准,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月1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河南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再审宣判,河南高院作出判决,改判吴春红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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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内容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4月1日宣判 最高院曾以“证据不足”指令再审,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投毒报复”的凶手。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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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入狱前照片。

2008年10月,商丘中院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河南高院于次年7月维持该判决。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

从2004年11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2020年4月1日无罪释放,被羁押5611天后,吴春红终于重获清白。入狱时,吴春红是34岁的壮年,出狱后已年过半百。

吴春红儿子吴云磊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他和另一名亲属正在浙江金华监狱,准备接父亲出狱。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王剑强

编辑 彭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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