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获悉,《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修订出台,面向全球科技人才发出邀请函,对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创客创新创业、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等科技人才给予经费补助。
这是成都首次出台针对大赛获奖“创客”创新创业的支持政策,成为继深圳、广州之后,国内提出青年“创客”资助政策的“第三城”。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最高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成都科教资源在全国排名前列,每年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奖奖项位列副省级城市前列。
为进一步激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在蓉落地转化科技成果,《管理办法》针对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提出给予创业类和创新服务两种资助。
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是指国内高校院所在编全职科技人员,以及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全职科技人员在蓉创领办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是指国内高校院所在编全职科技人员带技术服务成都科技型企业。
其中,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创业项目一次性20万元经费资助;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项目一次性10万元经费资助。
获奖青年创客无需专家评审
符合规定审核通过最高可获20万元资助
青年是推动创新创业的生力军,《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对于青年“创客”资助方式为后补助,且无需专家评审,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审核通过即可。
《管理办法》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客,采用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荣获国家部委一等奖(金奖)的项目20万元经费资助,荣获国家部委二、三等奖(银奖、铜奖)和省、市大赛一等奖的项目15万元经费资助,荣获省、市大赛二、三等奖的项目10万元经费资助。
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
给予规定学制学费50%的经费资助
作为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企业同时也是创新创业的重要主体,更是科技成果转化承载的基本单元。为鼓励科技人才抢抓机遇,报考“定向”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提出,对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给予资助,即对符合条件的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在职科技人员将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规定学制学费50%的经费资助。
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出台的《管理办法》提出直接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减少评审程序。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将每年结合成都市相关产业重点支持方向,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对外发布申报通知。在项目申报时,申报单位(人)可根据当年度《申报指南》,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系统注册,填写、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申报根据受理、专家评审(审核)、审议、公示等工作环节的相关情况,确定立项。
红星新闻记者 王垚 彭祥萍
编辑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