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靴子”终于落地,丰巢快递柜要收费了。
从4月30日开始,丰巢启动会员制服务:普通用户,可以免费保管12小时;超时后,每12小时收取0.5元,3元封顶。而对于丰巢会员,月卡每月5元、季卡每月4元,7天长时间存放不限次数。对于丰巢的收费会员制度,市民看法不一,不乏“这样收费的话,日积月累的一年也蛮多的”“非常不合理,我已经付过快递费了,还要再收我保管费吗?”“我们小区门口又不是不能放,这5毛钱,我确实不开心出”等不满和质疑的声音。
视频截图 图据看看新闻
作为消费者,也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市民当然有质疑商家收费的权利。平时上街买把菜,价格不合适,数落几句也很正常。平心而论,丰巢方面的会员收费标准,看上去不算太贵,平摊在一年中,也没几个钱,但物件搁在快递柜中,费用积少成多,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客观上,快递费和会员费、超时保管费等叠加,无形中增加了网络购物的成本,这也是让许多“精打细算”的市民感到不痛快的因素。
但是,不满归不满,质疑归质疑,根据市场法则,身为市场交易的主体,商家有收费的自由。从成本上看,丰巢快递柜的设立,并非公益事业,“入驻小区都是按年付场租和电费,包括维护的成本、还有平台运营和技术开发的成本”,而“目前快递柜合理使用率低下,面临经营成本上的压力”,也是客观事实。如果商家提供免费服务,或者推广“折本买卖”,就算再好的公益心肠,恐怕也支撑不了多久。
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快递柜的设立,的确解决了“不在家取不了快递”的现实痛点,而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要求,也让“减少见面接触”的快递柜变得合理且必要。如果免费的丰巢快递柜运营不下去了,到头来消费者也不方便。
不过,快递柜要合理收费,不能搞“强制”那一套。不可否认,在一些市民的质疑中,夹带着对商家“强制收费”的担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不仅有公平交易权,还有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可以自由选择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邮政法》中也有类似规制条款。如果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快件投入智能快件箱等,形同于“绑架”客户强制消费,包括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理应受到邮政管理部门的依法查处。
市场的归市场,法律的归法律。对于丰巢方面的“超12小时强制收费”,大可不必感到紧张和担忧。只要确认丰巢方面没有与物流企业合伙“绑架”消费者,强制市民使用快递柜,市民们完全可以决定是否选择相关服务。之前,就有用户在订单留言,备注“不要放丰巢”,这也是不无理性的选择。政府有关部门,则可以扮好“守夜人”角色,做好监管方面的服务,并不需要介入“叫停”。
社会总是在不断创新中前进的,公众对新事物的接受,也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快递柜收超时保管费了,也别急着否定,不妨让这个“掉钱眼里”的决定再飞一会儿。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欧阳晨雨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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