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红星新闻报道,某平台主播管某(学员)在直播过程中无证驾驶机动车,而他的违法行为竟得到教练员宋某的允许,此事一出,即引发网友关注。(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5月22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负责处理此事的成都交警二分局了解到:经过调查查明,驾驶员管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属于违法行为,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对教练员宋某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直播视频截图:管某驾驶车辆,宋某坐副驾驶
事件回顾
学员没驾照,得到教练许可后开车上路
5月18日,某博主接到多名网友举报:某平台主播宋某做教练员,带着疑似无驾照的学员管某驾驶教练车上路,险些发生事故。在直播中,网友曾多人多次提醒两位主播这属于违法行为。据网友介绍,直播至少持续了大概10分钟左右才被中断。
该博主表示,他已作报警处理,并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将面临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而他人明知对方没有驾照还将车交给其驾驶,也将受到吊销驾照和罚款的处罚,且驾照吊销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在微博举报
19日晚,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学员管某,他告诉记者,当时他是在金科北路驾驶的教练车,对此行为,他已认识到错误,他与教练员也于19日前去成都交警二分局说明情况。对于为何会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上路?管某表示,他当时是得到教练员宋某的允许后才开车上路的。
红星新闻记者也从6分多钟的直播视频中看到,在车启动前,管某曾询问宋某,“可以开不?”宋师傅回答:“可以,又不是长期开。”在管某多次确认,均得到宋师傅肯定的回答后,管某启动了车辆。
↑学员管某
交警处罚
学员行拘15日,吊销教练驾驶证
5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他们已接到关于此事的举报,并找到两位当事人进行询问,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5月22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负责处理此事的成都交警二分局了解到:经过大量取证了解到,事情发生于5月18日18时30分左右,交管部门于事发第二天上午也接到了网友的举报,称有人在做网络直播时实施了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随即,他们第一时间口头传唤两位违法人员到交管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同时,也第一时间联系上教练员宋某所在的驾校,要求驾校相关安全负责人员提供驾校的教学方式以及教练员宋某的资质证明。
“宋某、管某在几天的调查中都积极配合。”交警表示,经过大量的视频、证人以及违法行为人的陈诉与申辩,现查明,驾驶员管某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属于违法行为,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
同时,教练员宋某具有教练员资质,但他明知学员管某未取得驾驶证明(未通过科目一考试),是不能上道路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的,因此要对宋某进行处罚。据了解,交警二分局拟对宋某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的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据悉,宋某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教练员宋某
教练员宋某:
我知道这是违法的,是我错了
5月22日,宋某在交警二分局接受处罚时表示,他至少两年内不得再驾驶车辆以及当教练员。对于当时为何允许学员上车?他再三鞠躬表示:“是我错了,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我犯错了。”他告诉记者,他从2015年开始做教练员到现在,已教了100余名学员。
对于此事在网上引起的舆论?宋某表示,如果他以后还能从事驾校方面的工作,他肯定会遵纪守法。
他说,这件事带给他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在40岁失业,其实挺难的。”但他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因此事而引发的不良影响也向大家道歉,他希望各行各业都引以为戒。
学员管某在现场表示:希望大家能从他这件错误的事情中吸取教训,能遵守交通规则,犯了错误积极改正,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以后请大家继续监督我,给大家添麻烦了,对不起。”管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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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章玲 摄影报道
编辑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