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场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切实承担起对员工的管理责任和保护义务,摆正“三观”,如果总想息事宁人,反倒损害了公司形象。
日前,媒体报道称,西安一家4S店女员工张女士因被已婚男同事频繁骚扰,在公司群向领导反映后,遭到该男子辱骂、殴打,随后该公司劝退涉事男员工,对女当事人赔偿1万元,解除劳动合同。此事引发广泛关注,网友纷纷表示不满并质问:女员工作为受害者本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S店却把她解聘了,这是不是在纵容“潜规则”?
截自澎湃新闻。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这名女员工在被频繁骚扰的情况下,在公司群向领导投诉反映。这种方式一方面是向领导寻求帮助,另一方面,在工作群众公开反映,也表达了一种严厉的警告。表面上看可能稍显过激,但从保护受害者本人的角度来说,并无不妥,她甚至还可以报警求助。
随后,涉事男员工辱骂推搡女员工。从平时的言语“调戏”、骚扰,到辱骂,甚至公开场合对女同事动手推搡,可以推断涉事男员工的行为是跟张女士投诉他有关。而他的过激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据报道,张女士报警后,在派出所签了协议书。
令人意外的是,事发后,4S店解除了涉事双方的劳动合同。据报道,涉事男员工因为和同事之间发生肢体冲突,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后又因他不服从公司调节,对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而被劝退,解除劳动关系。此外,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赔偿女当事人1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女员工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女员工做错了吗?”“为什么要辞退她?”4S店的做法很快引发了热议。作为用人单位,从人事管理和保护员工的角度来说,有义务对员工投诉反映被骚扰的事情介入调查处理,在必要的时候,还应当协助受害员工报警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事发后,4S店根据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对男员工进行了纪律处分,后期进行劝退处理,解除劳动关系。这一做法基本符合法律规定,毕竟这样的员工如果继续留用,对公司可能也是隐患。只是从目前媒体曝光的相关材料来看,公司对男员工进行劝退,是因为和女同事“发生肢体冲突”“不服从公司调节”“对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对于“骚扰”一事却只字不提。反而通过一纸协议,与女员工也解除了劳动关系。
如果是张女士自己不愿意继续留职,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公司认为这件事对其造成负面影响,继而“各打五十大板”,把女员工也劝退,那未免太不厚道,也没有担当。难怪网友质疑,“被骚扰也要被辞退,公司是在纵容‘潜规则’吗?”
职场性骚扰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一方面,如何区分性骚扰与人际交往的边界,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另一方面,如何应对职场性骚扰,不仅仅是受害者怎样及时、正确维权的问题,也考验着用人单位的应对态度和责任感。
同时,职场性骚扰也是一个法律问题。我们希望,每个人在面对职场性骚扰时,能够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给那些“色狼”以当头棒喝,让他们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同时,用人单位能够切实承担起对员工的管理责任和保护义务,摆正“三观”,如果总想息事宁人,反倒损害了公司形象。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郭小明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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