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中信银行泄露客户流水引信任危机,专家呼吁立法保护储户信息

红星新闻 2020-05-07 21:07

红星资本局:聚焦资本市场,专注上市公司,提供投资参考。欢迎关注“红星资本局”公众号

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601998)就“脱口秀演员池子举报其未经授权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流水”一事作出回应并致歉。

“经核实,近期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开户支行,要求查询其为员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劳务工资记录时,我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我们向王先生郑重道歉!”中信银行在致歉信中表示。

中信银行虽已道歉,却并没有消解网友的担忧:谁可以看到我们的个人账户?个人信息安全该如何保护?

对此,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今日通过红星资本局呼吁,希望金融监管机构积极提请全国人大出台“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密法”,使金融消费者个人隐私在银行机构能得到充分保护。

截至红星资本局发稿时,上海银保监局已正式介入调查中信银行泄露客户流水事件。

储户个人账户交易明细被泄露

中信银行致歉

5月6日下午,新浪微博名为“池子池子大池子”的网友发布信息称,个人账户交易明细被调取。

该网友真名叫王越池。其称,与上海某公司因发生劳动纠纷而打官司。他在该公司寄的案件材料里发现了自己在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询问律师得知,“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是重要的个人隐私,银行不能把个人账户交易明细交给第三方。”

为此,王越池提出“没有我的身份证,没有我的银行卡,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竟然能从中信银行拿到我近两年的流水还打印出来”的质疑。他称,打电话给中信银行,得到的回复为“这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网友发布的信息

王越池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5月7日,中信银行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致歉信》,“经核实,我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我们向王先生郑重道歉!”目前,该银行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涉事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中信银行称,“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我行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及流程,但个别员工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我行个别机构在制度执行上不到位。”该行表示“将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加大培训,强抓制度执行,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信银行致歉信

屡犯屡罚

中信银行多个支行曾泄露客户信息

“中信银行泄漏客户隐私是大问题,暴露出银行体系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个道歉信中没有对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表态,个人感觉有些避重就轻了” ……事件爆发后,众多网友质疑中信银行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漏洞。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告诉红星资本局,中信银行曾经发生过类似问题,“这不是第一次,原来亦有反映,但多半不了了之。”莫开伟说,比如2019年9月,曾有长沙客户在网上反映自己的信息被泄密,但不知最终如何处理的。

红星资本局查阅还发现,早在2014年,北京就有客户通过网上投诉称,“办理中信银行的信用卡,却遭到了各种电话疯狂营销”,曾质疑为“银行泄露客户信息”,不过红星资本局没有查到处理结果。

据市界报道,实际上,银保监会和央行一直在严厉约束银行泄露客户信息行为,一旦银行违规就会受到处罚。

中信银行一份发行文件中显示,2014月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三年时间内中信银行子公司、分支机构受到银监会、央行行政处罚的案例,多达150多起,累计罚款金额为1.1亿元。

这其中有一些处罚正是因为泄露客户信息。

2014年,中信银行石家庄支行因为查询客户关联企业的信用报告,但未按规定取得信息主体书面授权,被罚款6万元。跟这次查询池子银行流水的操作如出一辙。

虽然受到处罚,但中信银行并未从中吸取教训,石家庄支行之后,太原支行、天津支行、厦门支行照样为其他人查询客户的征信或信贷信息,均遭到罚款,每笔罚金为5万元。

银行不可能不知道泄露客户信息是违规的,但依旧有动力顶风作案,恐怕区区5万罚金,跟争取大客户动辄上亿的存款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红星资本局还查询发现,2020年2月,北京银保监局对中信银行开出2020万元的罚单,原因包括流动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开发公司、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违规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融资等。在中央反复强调“房住不炒”的背景下,中信银行如此顶风违规让人费解。


道歉就完了?

中信银行的致歉信就是罚酒三杯

此事件引发众多网友探讨。网友似乎对中信银行的道歉并不买账。

“道歉就完了?”

“什么叫‘未严格按照规定’?那叫违法。什么叫‘提供了收款记录’,那叫违法泄露个人信息!”

“公司查其支付劳务工资,不查自己对公账户的明细单却查个人账户的明细?只有道歉没有赔偿?”

对此,多位专家向红星资本局分析了流水泄露事件的两大关键点——

1、道歉就完了?

应进行严查,更多管理人员应被追责

“我认为中信银行发布的致歉信就是罚酒三杯。”上海上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游云庭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认为,“如果没有授权就去进行查询,或许中信银行的总行或者上海分行违反了规定。”

据介绍,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非法查询个人储蓄存款,如有违反,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所以此事涉及的不仅仅是支行,中信银行应该对更高级的管理人员乃至银行董事进行纪律处分,而不仅仅是让基层支行行长和员工背锅。”

游云庭分析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中信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上述网友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另外,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非法查询个人储蓄存款应被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中信银行应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游云庭认为,中信银行或许还将面临行政处罚。据介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如果人民银行认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向本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约见其高管人员谈话,要求说明情况;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限期整改;在金融系统内予以通报;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些处罚措施,远比罚点款会让中信银行更长记性。”

在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看来,仅仅对相关员工或当事支行行长进行撤职或其他处分远远不够,应对此违规违法行为应进行严查,看看背后是否还隐藏着不可告人的东西,“我觉得应该上溯三级,至少要追到中信银行省分行分管领导的责任。”

2、是否涉嫌犯罪?

若非法泄露250条以上流水信息,银行或担刑责

莫开伟告诉红星资本局,依照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况下银行出具客户流水是合法的:第一、客户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相关手续调取;第二、司法人员亲自持调查手续调取;第三、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调取。

据介绍,银行没有权利向第三方提供客户个人流水明细。与此同时,行长无权查看、更无权向第三方提供信息,这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只有涉及刑事或经济案件,公安、司法机构可凭相关证明,由银行提供。”

那么,在此次事件中,中信银行为何向第三方提供了信息呢?对于银行回复的“配合大客户”要求,莫开伟认为“简直是在胡扯,根本站不住脚。”莫开伟介绍,若银行擅自向他人提供客户银行流水,则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第三十条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游云庭认为,如果该事件只是个案,则不构成犯罪;如果经常违规向外界提供流水就可能涉嫌犯罪了。据介绍,“刑法”规定:违规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个罪名有法人犯罪、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所以如果构成犯罪,中信银行作为单位也跑不了。”

怎样才算情节严重?据介绍,根据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述条款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亦构成情节严重。“也就是说,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500条构成犯罪。而银行作为个人信息提供者,对外非法提供银行卡流水的,如果数量在250条以上,就达到了情节严重标准。”

建议:

严惩中信银行 增强金融监管法治震慑力

中信银行的一纸致歉信,还不能将此事画上句号。

对此,莫开伟认为:

首先、对于中信银行而言,仅有道歉是不够的,尤其把责任推脱给几个经办人员或者给予相关责任人不痛不痒的处罚,过于轻描淡写,不仅起不到严惩违规甚至是违法行为的作用,简直就是一种怂恿,让人难以容忍。“如果随便将客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有可能导致存款人的存款被盗取,或者给金融消费者带来其他隐私泄密的风险,给客户平时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莫开伟认为,中信银行应深刻反思,平时的教育引导哪里去了,平时的监督又哪里去了?“中信银行还应该及时向信息被泄露人就所形成的后果或损失进行沟通,积极与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以获得受害人谅解和社会公众的理解。”

其次、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应果断采取措施对中信银行进行严厉处罚,不能让这种损害银行声誉的事件再次发生,真正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管机构应该以此事为契机,开展对所有银行机构个人信息保密系统的检查,做到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尤其是加强员工的信息保密教育,提高对客户信息保密意识。

再次、敲响了金融监管法治滞后的警钟。莫开伟认为,对于银行工作人员这种无视规章制度、故意泄密客户信息的行为,虽然《商业银行法》有所规定,但不完整,而且让监管部门感到处置棘手。他呼吁对原有相关金融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与完善,加大对客户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故意泄密的打击力度。“从现在来看,社会急切呼唤一部“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密法”出台,以此来严惩这方面的故意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违规违法成本,增强金融监管法治震慑力。”为此,他希望金融监管机构应积极提请全国人大制订。

中信银行官网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该行在国内149个大中城市设有1,410家营业网点,同时在境内外下设6家附属机构,目前总资产规模超6万亿元、员工人数近6万名。2019年,该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19位;该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26位。

截至红星资本局发稿时,上海银保监局已正式介入调查中信银行泄露客户流水事件。

红星新闻记者 许媛 李晨

编辑 白兆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