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调整烟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通知称,2020年6月5日,国务院以国函〔2020〕81号文件批复山东省,同意对烟台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撤销蓬莱市、长岛县,设立烟台市蓬莱区,以原蓬莱市、长岛县的行政区域为蓬莱区的行政区域,蓬莱区人民政府驻登州街道钟楼东路1号(原蓬莱市政府驻地)。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省民政厅。
编辑 杨渝彤
6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调整烟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通知称,2020年6月5日,国务院以国函〔2020〕81号文件批复山东省,同意对烟台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撤销蓬莱市、长岛县,设立烟台市蓬莱区,以原蓬莱市、长岛县的行政区域为蓬莱区的行政区域,蓬莱区人民政府驻登州街道钟楼东路1号(原蓬莱市政府驻地)。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省民政厅。
编辑 杨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