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制定征求意见稿,拟将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实施15项联合惩戒措施。其中,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其相关信用信息也会依法通过“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及其他主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此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赢得了社会的赞同。
这是因为,“医闹”频发,对于医疗秩序和医疗质量,构成了严重影响。比如,医生会担心个别患者暗自收集证据并伺机找茬闹事,做检查时务求全面,避免检查项目有所遗漏,被人抓住把柄;选择诊疗方案时也会趋于保守,或将不同的诊疗方案和盘托出,凭由患者选择……“医闹”不仅让医生受害,患者也得不到最佳诊疗,钱可能花得更多,其结果只能是双输。
资料图 来源:IC Photo
严惩“医闹”,离不开依法打击。但“医闹”人员受到行政拘留等惩罚之后,往往事消人散,付出的代价有限,有人对此不太在乎,有些“医闹”人员出来后,还会故伎重演。法律严惩虽不乏力度,但单凭这一点还不足以产生持续震慑力,需要与其它严惩手段形成相互补充。
“医闹”人员不太在乎拘留和罚款,但会很在乎征信惩戒。毕竟,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之后,在贷款、消费、出行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且污点可能长久伴随,影响深远。为此,2018年,国家发改委、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通过征信系统来惩戒“医闹”,迈出关键的一步。
但“医闹”形式多样,征信惩戒涉及面颇广,不同地方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有不同的医闹表现和不同的征信惩戒规则,因地制宜出台适合当地的实施方案势在必行。天津市就此征求意见,意在细化“医闹”纳入征信的具体措施,使之更贴近实际,更具有操作性,也使“医闹”人员懂得红线在哪、代价多大,进而知道如何管束自己。
此外,当前人口流动频密,跨省就医也日益常见,若缺乏各地配合,征信惩戒就难以摆脱地域限制。可见,征信惩戒“医闹”既需要纵向细化,更需要横向联合,各地强化信息交流与共享,同步实施惩戒,才能从经纬两线,织密征信惩戒“医闹”网络,避免因地区和规则差异而出现漏洞。
“人处疾则医贵”,病重或诊疗早期,患者普遍尚知“医贵”,但假如在诊疗后期或不需医生帮助时,出现伤医、损物、扰乱医疗秩序等“医闹”行为,不管事出何因,都是对知恩图报等优良传统的背弃,也是个人信用的崩塌。职业“医闹”更是将医患冲突当成赚钱机会,如此不辨是非、见钱眼开,也毫无诚信可言。将“医闹”纳入信用体系,不仅有绑紧“医闹”手脚之效,而且方式正当,应加速推进。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罗志华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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