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也玩直播带货 多地银监局发文提示风险

红星新闻 2020-06-29 17:24

当前,直播风潮正盛,各行各业纷纷下场试水网络直播,就连一向被认为“最难触网”的传统人寿保险业务,也成为了这场如火如荼的“直播大戏”中的一员,众多保险大咖、保险营销员,通过直播或短视频等方式为产品“带货”。

但由于保险产品与传统商品差异巨大,且条款相对专业复杂,直播或短视频容易引发理解差异,造成消费误导与纠纷。近日,红星新闻记者留意到,进入6月以来,国内多地保险业监管部门发布风险警示,要求保险机构营销合法合规,以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管机构发布提示 

要求规范保险网络直播和短视频

面对日渐流行的“直播带货”,近日红星新闻记者留意到,多地银保监局相继发布警示,提示保险消费者警惕保险直播的风险,并督促保险机构合规合法经营。6月23日,北京银保监局下发了《关于保险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风险提示的通知》,就保险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存在的风险,给予辖内保险机构三方面提示。

具体来看,一是严格区分保险短视频、直播业务形式。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属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当严格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对于通过线上引流、线下转化等方式开展销售活动的,应当严格遵守所属渠道类型及相关保险产品销售的监管要求。

二是严格规范保险短视频、直播有关主体。保险机构可以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建立自营网络平台,开展保险短视频、直播等形式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应当集中运营、统一管理。保险机构对于所属各级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个人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开展的营销宣传活动,应当严格管理审核,确保营销宣传信息合规准确。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了解你的合作方”,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以信息技术费用、推广费用、咨询费用等名义变相支付保险销售佣金。

三是严格管理保险短视频、直播相关内容。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短视频、直播进行营销宣传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出现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等情形。保险公司应当审核第三方网络平台以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提供宣传服务的内容,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相应责任。保险机构应规范使用机构简称,避免出现保险公司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相混淆的情况。

在此之前,记者留意到,河北银保监局也发文指出,针对当前短视频直播平台保险营销宣传存在的不当宣传、销售误导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加大对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短视频直播账号和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坚决清理未经报告开设账号和发布内容行为,严格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必须予以规范

要说现阶段最热的风口,网络直播绝对有一席之地。当下,网络展现出了强大的兼容性,让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走上了“云端”,各行各业都加入了网络销售的快车。保险销售也紧追风潮,各家保险公司、代理公司纷纷从“幕后”走到“台前”,通过镜头奋力讲解,让保险直播也成为了直播风潮里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然而,大量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直播带货是一个全新的保险销售渠道,虽然这一渠道的存在可以扩大保险产品的影响力,但传统人寿保险产品与普通商品不同,每一款产品不仅设计有所不同,合同里还涉及大量极具专业性、且相对复杂的条款,同时还有较为严格的投保条件与限制,这些恰恰是保险消费中最容易发生争议和纠纷的重要内容。而直播或短视频通常语言简练、讲解不足,难以对产品进行足够的解释和提示,为合同纠纷、争议,以及日后可能出现的理赔增加了法律风险。

同时,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保险是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但现在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却大量存在描述不准确、条款解释不清晰、免责约定刻意回避等问题,严重误导甚至欺骗了保险消费者。此外,还有大量“直播带货”的机构本身并不具备网络销售资质,属于非法违规销售保险产品,必须予以规范。

红星新闻记者 田园

编辑 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