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辽宁省抚顺市,孙航与张宝平等几名朋友在一饭店吃饭。期间,一名朋友与邻桌男子陈朝阳发生口角,两桌人起了争执。据检方指控,双方人员先后离开饭店时,在店门口发生厮打。
▲案发现场。
陈朝阳持刀刺伤了张宝平、孙航。随后,孙航夺过刀,刺伤陈朝阳。经法医鉴定,陈朝阳右眼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其余多处受轻伤。
多名在场人员称,双方口角后,陈朝阳等人首先走出饭店在门口“堵着”,张宝平出来后,被陈朝阳用刀刺伤。
张宝平说:“孙航过来拉架,也被陈朝阳刺伤。他是为了救我,才摊上这个事情。孙航就是见义勇为。”孙航家属也称,陈朝阳持刀伤人在先,孙航是在进行正当防卫。
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阶段。红星新闻记者联系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称“向领导汇报后回复”,但截至红星新闻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法院相关回复。
“20块钱”引发的争执
事发当晚,孙航与张宝平、王桂芝等人在饭店吃饭喝酒,陈朝阳与李阳等人在隔壁桌吃饭喝酒。
接受警方询问时陈朝阳说,他与王桂芝此前认识,两人打了招呼,“她(王桂芝)说了一些不好的话,大概就是我欠了她20块钱。”
王桂芝则说,约事发前一年多,陈朝阳曾向她要过20元钱打车;事发当晚,陈朝阳在饭店看到她后,“他跟我说,让我给他结账。我就跟他说,他还欠我20块钱没给呢。”陈朝阳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否认:“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不欠她20元钱。”
一言不合,两人发生了口角,随后,争执延伸到了两桌人。王桂芝、陈朝阳等人均证实,双方发生争执后,几乎酿成打架事件,但被劝住了。
▲案发时的监控画面。
王桂芝说,“我看他们要打起来了,就把陈朝阳拉住说‘你们别打架,你姐给你们结账’。”随后,王桂芝将两桌的账都结了。
饭店工作人员亦证实,在饭店内,双方并没有打架,两桌均由王桂芝付账。
证人证言及监控视频显示,双方发生争执后,陈朝阳一方人员首先走出了饭店,并在饭店门口停留了一段时间,直到张宝平、孙航一方人员出来。
孙航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方几人是“狱友”。案件资料显示,1996年,陈朝阳因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2003年,李阳因抢劫罪获刑13年;同桌另一名男子,则是李阳当年的狱友。
张宝平、孙航等人出来后,在饭店门口,双方发生了强烈的肢体冲突。
男子刺伤2人后被夺刀“反伤”
针对饭店门口的冲突,双方多人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均指“对方先动手”。
陈朝阳说,不清楚是谁先出饭店,他出去时,李阳已经被打倒了,随后“三个人开始打我,我就跟他划拉,后来我被打倒了,我就不知道了。”
李阳接受警方询问时说,他和陈朝阳在饭店门口站着,等对方出来,“我也不知道谁上来把我打倒了,倒了之后的事情我就不记得了。等我清醒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李阳还说,“我现在说不清是谁张罗出去‘打仗’还是走,反正我听陈朝阳说‘我谁也不用,自己干’,然后就把刀拿出来了,不过对方拿啤酒瓶子把刀抢下去了,随后陈朝阳就受伤了。”
陈朝阳否认带了刀具,否认用刀具刺伤了张宝平和孙航,“他们打我的时候我肯定呼啦(指还手)了”,但对张宝平、孙航身上的刀伤“这个我解释不了”。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一段现场监控视频显示,陈朝阳最先出了饭店,出门后,陈朝阳、李阳等人没有马上离开,在门口停留了一段时间。
由于监控视频清晰度有限,无法确认具体打斗经过。
陈朝阳对于监控视频显示“在门口停留”的情节也予以否认:“我绝对没有停留很长时间,还没走就被打了。”张宝平、孙航等人则认为,陈朝阳等人在门口停留,是准备“堵着”、“伏击”。
张宝平认为:“他们(指陈朝阳等)走了之后,我得回家伺候我妈,我们也出饭店门了。一出门,对方好几个人在门口堵着,有人过来打我,我就喊‘报警’。”
根据警方侦查结果,这一过程中,张宝平的右手被陈朝阳用刀刺伤。2020年6月,事发近2年后,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张宝平右手仍留有疤痕。
▲孙航被刺伤。
张宝平说,他被扎伤后,看到孙航从后面过来,陈朝阳抬手朝孙航奔了过去,手持“一个挺尖的东西”。现场多人证实,孙航一边喊着“快报警”,一边夺过陈朝阳的刀。
“出去后我看到他们一帮人打张宝平,有个人拿刀扎他,我就上去拦。那个人照着我胸口就两刀。我大脑一片空白,把他的刀抢了下来。”孙航在供述中说。
因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公安分局侦查查明,陈朝阳持刀将张宝平手部、孙航胸部刺伤,而后孙航夺刀刺伤陈朝阳头部及身体多处。
经法医鉴定,陈朝阳右眼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其余身体多处受轻伤、轻微伤;张宝平右手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孙航体表多部位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孙航的残疾人证。
孙航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孙航有精神疾病。其家属提供的残疾人证显示,孙航系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
警方查明,根据司法鉴定,孙航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但事发时无精神异常,“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活动异常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受损,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9年11月20日,案发后一年,孙航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顺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次月被逮捕。
根据案件资料,孙航入看守所后,出现过自残自伤现象,表现为砸物、摇头,与值班管教民警对话词不达意,后被单独羁押,每日服用精神类药物,精神状态才逐渐恢复平稳,能够正常饮食饮水,未再出现过自残自伤或伤害他人的行为。
孙航被刑拘后,其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警方认为,孙航具有社会危险性,决定不予变更。
▲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孙航提起公诉。
2020年4月,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孙航提起公诉,认为孙航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检方起诉书内容显示,检方认为,双方厮打过程中,陈朝阳持刀将张宝平手部和孙航胸部、手部、腿部刺伤,孙航将陈朝阳头部及身体多处刺伤。
对涉案刀具的来源,警方称,经鉴定机构对该刀具进行脱落物DNA检测及血液检测,该刀具被血液污染严重,无法检测出持刀人脱落物DNA信息;该刀具系案发当日民警到达现场后,孙航交到民警手中。
“我要是不拉架,朋友就被扎死了”
孙航向警方供述时,承认自己夺刀“扎”陈朝阳的事实,但同时坚称自己是“自卫反击”。
“人家好几个人打我朋友,我拦阻时他把我扎了。我要是不拉架,我朋友就被扎死了;我要是不反抗、不把刀抢下,我也会被扎死。这刀不是我的,如果判罪我认,唯一遗憾的是不能看着孩子长大。”孙航说。
孙航还称,他对夺刀“反伤”陈朝阳一事并不后悔,“没有从轻要求。”
孙航家属则认为,孙航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其母亲姚学军对红星新闻记者说,陈朝阳用刀伤害张宝平,孙航上前拦阻结果激怒了陈朝阳,“他对这我儿子胸前就扎了两刀,我儿子夺刀。他要不进行反击,他的命就没了。”
▲孙航母亲认为,孙航是见义勇为。
被陈朝阳刺伤的张宝平也认为:“孙航过来拉架,也被陈朝阳刺伤。他是为了救我,才摊上这个事情。孙航就是见义勇为。”
孙航辩护律师、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对红星新闻记者说,本案中,陈朝阳不法侵害在先,孙航被迫防卫在后,为了使他人及自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孙航对陈朝阳进行制止,既是见义勇为行为,也具有防卫性质。
2020年6月,陈朝阳姐姐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坚称,刀具不是陈朝阳的,否认刺伤了张宝平及孙航。陈朝阳姐姐说,上述言论也代表了陈朝阳本人的意见。
“我弟弟一个眼睛失明了,鼻子也歪了,面部也毁容了。”陈朝阳姐姐说,“接受调解。如果他同意赔偿,赔偿满意了,孙航那边法院怎么判我们就不管了。”
陈朝阳姐姐认为,是张宝平、孙航等人首先打他弟弟,“我没有感觉他(指陈朝阳)有什么过错。”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目前该案已进入一审审理阶段,暂未开庭。6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称“向领导汇报后回复”,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法院相关回复。
红星新闻记者 王红强 王剑强 发自辽宁抚顺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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