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通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法第一次在规范性文件的层面上,明确提出了构建流域司法机制的要求。”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从八个方面就重点制度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路径。
健全专门审判机构方面,《意见》指出,统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整体保护需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机制改革。
完善案件集中管辖方面,《意见》提到,加强流域内集中管辖法院内部以及集中管辖和非集中管辖法院之间的协同审判机制。探索构建流域、湿地等生态功能区和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涉生态保护案件的跨省域集中管辖机制。
拓展流域司法协作方面,《意见》要求,对于流域内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由相关法院共同协商研究解决。健全流域一体化执行指挥体系,推动流域内异地法院之间在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法律文书送达等有关事项的司法协作。立足流域内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构建沿黄河九省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
此外,《意见》还就推进部门协调联动、促进纠纷多元化解、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深化社会公众参与、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陶凯元表示,黄河流域9省区人民法院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