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中小企业发展,又迎来一波金融支持。
根据中国政府网报道,7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维护其合法权益;部署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特别指出,当前稳住经济基本盘,要着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此外,保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必须加大金融支持,发挥中小银行不可或缺的作用。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其中特别提到,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
对此,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主要是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流动性困难这个问题。
给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让中小银行持续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赵全厚表示,以往的专项债券没有转成金融资产这方面的一个要求。专项债券原来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的实体这一块,比如说污水处理或者是高速公路、棚户区改造等等这些项目。
“中小银行是中小微企业的主要信贷提供者,在地方政府来说,地方政府是中小微银行的主要投资者。”赵全厚认为,这次政府增加一点资本金给这些银行,鼓励他们再更多地给中小微企业贷款,目的还是为了中小微企业服务。
“给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主要是中小银行是中小微企业的主要的资金供给者,现在中小微企业面临比较大的困难,风险较大,这样中小银行的信贷损失会比较大,及时补充资本金,让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要够,使其不断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赵全厚说,主要是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流动性困难这个问题。
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有了强保障
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或将缓解
此外,根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合同订立、资金保障、支付方式等作出规定,其中特别强调:不得以负责人变更、等待验收、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并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或公示,设定了违约拖欠投诉处理、失信惩戒、处分追责等条款。
赵全厚指出,原来大型企业在供应链的过程中,往往是大型企业收到东西了没及时给企业回款,造成很多拖欠等情况。目前来看,以后都不允许了,能缓解中小企业现在“特别缺钱”的状态。
今年6月,工信部召开产融合作支持复工复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强调,要形成产融合作的合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优化政策落地举措,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大力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做落实法规、保障支付的表率,国有企业、大型平台企业也要严格执行法规规定。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确保法规执行到位。
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王田 北京报道
编辑 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