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了企业的免费劳动力,甚至是产品的购买者,学校则成了推手,他们用学分“绑架”学生,用毕业“威胁”学生,有违基本的教育精神
烈日炎炎,正是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时节。
今年暑假,温州商学院学生都参加了一个暑期实践项目——卖优健肽(一种号称有增强免疫力、美容抗衰作用的固体饮料)。据媒体报道,实践项目要求学生卖4-8盒不等的产品,销量与学分挂钩。
↑学校下发的暑期社会实践通知 图据北青深一度
按理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对高校学生是有积极意义的,其初衷都是为了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实践,提前积累实战经验,最终得以顺利进入社会。
从报道内容来看,过去学校每年也有暑假实践项目,比如下乡调研,去养老院表演节目等。但改变发生在今年5月,温州商学院与温州优健肽公司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合力打造优质创业实践平台和项目,鼓励和支持学生把创业实践项目按照企业化运作。
这样的合作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来说,应该是一个好机会,但这个“创业项目”竟摇身一变,成了人人必须参与的暑期社会实践“卖肽”。让学生们反感的是,不参加没学分,没学分可能无法毕业。
“学分”与“毕业”,两个分量十足的词,于高校学生而言,具强大的威慑力。即便学生不情愿,也只能乖乖就范,“为了完成任务,花了五百多买了三盒产品”“卖不出去就自己留着吧”。
事实上,学校强制学生卖产品是冒险的行为。且不说该产品的功效如何,连老师还提到“如果被举报,学校会负责”,甚至“连进‘局子’都考虑到了”。这意味着,学校对此产品是“心里有数”的,既然如此又为何将学生置于风险当中?
再者,强制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以学分或毕业相要挟,可能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签订协议,但社会实践和实习有一定的相似性,企业和学生之间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劳务关系,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参加,不仅有违自愿原则,还涉嫌违背《高等教育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的精神。
一个于学校于学生而谈不上好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温州商学院为何一定要强制执行呢?
据天眼查相关信息显示,温州优健肽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大股东均是叶晓燕,其还是温州三和盛明胶有限公司的联系人、助理,而温州三和盛明胶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大股东、执行董事均为张汉鸣,他还是温州商学院的董事长。
如此看来,一个鼓励和支持学生创业的校企合作项目,一场冠以暑期社会实践之名的项目,背后的关联恐怕并不简单。在这个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中,学生成了产品的推销者,学校管理者则成了推手,他们用学分“绑架”学生,用毕业“威胁”学生,有违基本的教育精神。
商学院,本该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商业人才,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积极推动地方商业发展,但温州商学院却反其道而行之,将“商”粗暴地简化成“卖产品”,不仅丢了“在商言商”的商,也没了情商、智商、财商。
如果学校的管理者摒弃基本的教书育人信念,脑袋里只有利益,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管理者;如果一个教育投资者没有基本的教育理想,脑袋里只装着钱,那就不该投身教育行业。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不是董事长的私人领地,更不是学校管理者“讨好”董事长的工具。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黄秋荻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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