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餐厅吃饭遭男伴“下药”,是否涉嫌犯罪须查明两个关键问题

红星新闻 2020-07-14 12:14

近日,一则“女孩餐厅吃饭遭男伴‘下药’”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女孩称,她与男子赵某在餐厅吃饭,她在独自去饮料区时被店员告知,同桌男生赵某在其离开的时候将一包白色粉末倒进了她喝水的杯子。在她得知情况前,那杯水已被店员以帮忙续杯为由收走,并保留在后厨。据报道,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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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头条热榜

在这一事件中,男子“下药”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呢?

首先,需要查明男子“下药”的动机。

如果男子是想通过“下药”,意欲对女孩图谋不轨(实施强奸或猥亵),虽然没有得逞,但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下药),那么有可能构成强奸罪或者猥亵罪的犯罪预备。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是此类情形,可以对男子追究刑事责任,即便女孩接受道歉,也只影响量刑情节而已。

如果男子是想通过“下药”来实施伤害行为,那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由于店员发现进行提醒并收走了杯子,男子没有得逞,如果是上述情况,男子行为就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或者故意杀人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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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视频截图

其次,判定是否构成以上的犯罪预备或者未遂,还需要对倒进女孩水杯的白色粉末成分进行鉴定。

如果该白色粉末具有毒性,而男子又有强奸、猥亵的意图,仍然会以强奸罪或者猥亵罪的犯罪预备来处理;如果药粉有毒性,而男子又有故意伤害女孩的动机,那么可能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或者故意杀人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药粉没有任何毒性,只是普通的面粉之类的物质,那么在法律上可能无法追责,因为在客观上这一行为不具有伤害的现实可能性。

以上只是根据现有情况的分析,最终的情况还需要警方调查后确认。但这样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笔者曾看过一份调查报告,包括性侵在内的犯罪有不小的比例是发生在熟人之间的。基于熟人关系,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如何处理,又面临更大的困难,这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思考的问题。如果此事不是店员发现并及时采取措施,如果男子真的图谋不轨或者有其他犯罪目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作者 郭小明(法律从业者)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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